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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在董桥文录的一篇文章里注意到英国的福艾尔斯书店。
董桥先生为了一本英国十八世纪作家奥利华?高尔斯密斯写过题名叫世界公民的书,想找到它,先去了熟悉的书店,无果。后经企鹅书店店员介绍了一家很大的书店,于是他去了福艾尔斯书店。
“推门进去,小店格局,四壁是书。”其实不大,这是书店给他的第一印象。于是他认为企鹅店员未免夸张。
“谁知转了个弯,我整个人真有点昏了:福艾尔斯真大得看不到店的尽头。”作者没舍得多用笔墨去描写,以极其简便的方式就把书店一楼如此之大给交代了。
接下来的文字,就是带着读者“穿过食谱部,穿过传记文学部,穿过儿童读物部。上了升降机,然后看到二楼又是一片汪洋的书海。”“我整个人真有点昏了。”我们的董桥先生也太吝啬了,还是不舍得多用笔墨来描写书店二楼的情景,仅用了三个排比句“穿过”又把书店二楼如此之大给交代了。
他一再强调“我整个人真有点昏了。”这是全文重复过两次的唯一一句。董桥先生感到如此惊叹,由此足以证明这个书店之大。
接下来作者的笔锋一转,直接写自己的具体感受与体会。文字朴实却很精彩不妨摘录在此,以作收藏。“逛了十几年书店,总觉得自己了不起,书店没什么了不起。可是这回,我真正体会到书的威力。我体会到笔比抢更可怕。我觉得,置身在像大百货公司一样大的书店里,写作的勇气完全消散了。那些书在那儿盯着你:好小子,还有什么好说的,还有什么好写的!”
董先生当然知道,读者一定不会满意他对大书店仅此这一丁点的介绍。于是他又带我们“穿过工程科技部,穿过莎士比亚部,最终才到了英国文学部。”他站在这里,看街对面那个两层高的建筑物,并告诉我们,它也是福艾尔斯书店,到此为止,董先生笔下的福艾尔斯书店之大在我们脑海里已经有了具体的印象。
只是此时董先生还未寻到他要买的书。
他被店员告知,他找错部门了。那书在古典文学部。于是他又下楼。他看到整排海明威躺在那里。看到史坦贝克。看到伍尔芙。看到乔艾斯。就这么让我们跟着他一路看过来,最后才到了古典文学部。再后来在一个女店员的帮助下,才从一个书架上取下精装版的世界公民。付了八十五便士,董先生拿到用纸袋装好的书。纸袋上印着:“福尔艾斯。世界上最大的书店。”
于是,世界上最大的书店一文到此画上了句号。
文章吸引我的首先是标题世界上最大的书店,为了了解世界上最大的书店有多大?它又在那里?于是读了董桥先生的这篇文章。全文虽然文字不多,但我们却跟着董桥先生不断地穿过这,再穿过那,不断地看到这些再看到那些,还真感觉在书店里被折腾了老半天,确确实实领略到英国的福尔艾斯书店之大。
读董桥先生这篇散文,觉得看似平实,其实很精彩。他还用书店包装上的广告词作文章的标题,很巧妙。
他写了买书的全过程。语言及其朴实。即便他写到穿过再多的这个部、那个部,你也不会觉得这样的描写落入流水账的俗套,反而觉得作者惜字如金,文字干净利落,层次清晰,便于读者记忆。这也是董桥先生写作的突出特点之一,他的大朴实彰显的是大精彩、大风格。
这篇文章的结构和谐统一。全文分五个自然段,第一段简短介绍了他想买的世界公民一书的作者及其内容。第二段是他喜欢此书的理由。第三与第五段描写在书店里寻觅世界公民一书的全过程,其中用自己的体会与感受将这两段隔开,其过度极其自然,阅读时,令人感觉特别轻松。跟着董桥先生的笔墨一步一步前行,你对如此庞大的书店与复杂的布局不会产生丝毫的混乱,反而很清晰,文章一过目,你就记住了书店的格局,分布及图书的分类。
总之,作者的思路一目了然,阅读时,感觉轻松,清晰还便于记忆,这就是好文章。
偶尔在董桥文录的一篇文章里注意到英国的福艾尔斯书店。
董桥先生为了一本英国十八世纪作家奥利华?高尔斯密斯写过题名叫世界公民的书,想找到它,先去了熟悉的书店,无果。后经企鹅书店店员介绍了一家很大的书店,于是他去了福艾尔斯书店。
“推门进去,小店格局,四壁是书。”其实不大,这是书店给他的第一印象。于是他认为企鹅店员未免夸张。
“谁知转了个弯,我整个人真有点昏了:福艾尔斯真大得看不到店的尽头。”作者没舍得多用笔墨去描写,以极其简便的方式就把书店一楼如此之大给交代了。
接下来的文字,就是带着读者“穿过食谱部,穿过传记文学部,穿过儿童读物部。上了升降机,然后看到二楼又是一片汪洋的书海。”“我整个人真有点昏了。”我们的董桥先生也太吝啬了,还是不舍得多用笔墨来描写书店二楼的情景,仅用了三个排比句“穿过”又把书店二楼如此之大给交代了。
他一再强调“我整个人真有点昏了。”这是全文重复过两次的唯一一句。董桥先生感到如此惊叹,由此足以证明这个书店之大。
接下来作者的笔锋一转,直接写自己的具体感受与体会。文字朴实却很精彩不妨摘录在此,以作收藏。“逛了十几年书店,总觉得自己了不起,书店没什么了不起。可是这回,我真正体会到书的威力。我体会到笔比抢更可怕。我觉得,置身在像大百货公司一样大的书店里,写作的勇气完全消散了。那些书在那儿盯着你:好小子,还有什么好说的,还有什么好写的!”
董先生当然知道,读者一定不会满意他对大书店仅此这一丁点的介绍。于是他又带我们“穿过工程科技部,穿过莎士比亚部,最终才到了英国文学部。”他站在这里,看街对面那个两层高的建筑物,并告诉我们,它也是福艾尔斯书店,到此为止,董先生笔下的福艾尔斯书店之大在我们脑海里已经有了具体的印象。
只是此时董先生还未寻到他要买的书。
他被店员告知,他找错部门了。那书在古典文学部。于是他又下楼。他看到整排海明威躺在那里。看到史坦贝克。看到伍尔芙。看到乔艾斯。就这么让我们跟着他一路看过来,最后才到了古典文学部。再后来在一个女店员的帮助下,才从一个书架上取下精装版的世界公民。付了八十五便士,董先生拿到用纸袋装好的书。纸袋上印着:“福尔艾斯。世界上最大的书店。”
于是,世界上最大的书店一文到此画上了句号。
文章吸引我的首先是标题世界上最大的书店,为了了解世界上最大的书店有多大?它又在那里?于是读了董桥先生的这篇文章。全文虽然文字不多,但我们却跟着董桥先生不断地穿过这,再穿过那,不断地看到这些再看到那些,还真感觉在书店里被折腾了老半天,确确实实领略到英国的福尔艾斯书店之大。
读董桥先生这篇散文,觉得看似平实,其实很精彩。他还用书店包装上的广告词作文章的标题,很巧妙。
他写了买书的全过程。语言及其朴实。即便他写到穿过再多的这个部、那个部,你也不会觉得这样的描写落入流水账的俗套,反而觉得作者惜字如金,文字干净利落,层次清晰,便于读者记忆。这也是董桥先生写作的突出特点之一,他的大朴实彰显的是大精彩、大风格。
这篇文章的结构和谐统一。全文分五个自然段,第一段简短介绍了他想买的世界公民一书的作者及其内容。第二段是他喜欢此书的理由。第三与第五段描写在书店里寻觅世界公民一书的全过程,其中用自己的体会与感受将这两段隔开,其过度极其自然,阅读时,令人感觉特别轻松。跟着董桥先生的笔墨一步一步前行,你对如此庞大的书店与复杂的布局不会产生丝毫的混乱,反而很清晰,文章一过目,你就记住了书店的格局,分布及图书的分类。
总之,作者的思路一目了然,阅读时,感觉轻松,清晰还便于记忆,这就是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