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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有个叫李宗吾的川人曾说:世间的事分两种,一种是做得说不得,一种是说得做不得。按我的理解,何为做得说不得,不止有闺房之事,还有体制外之事;何为说得做不得,不止有骂人掐架的话,还有泄愤发狠的话。
壬辰龙年的8月30日“网络诗选”发起了一个讨论:有没有儿童不宜诗歌?接着又置顶了一篇名为难道中国诗歌也要分“三级片”?。看到后,我感触颇多。我个人觉得,当下现代汉语诗歌式微,是不争的事实。虽然当下有那么人或者圈子,包括一些天下之“公器”高喊振兴诗歌的口号,但诗人们,还是少有应有的价值感或尊严感。那些所谓的尊严,不是来自诗者们高贵的“内心”就是缘于大家们在“高处”呼风唤雨的名位。
当下的诗人没有价值感或尊严感,似乎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没钱,一是不被社会认可;说到底还是“穷”和“窘”
写一首诗或者歌词,能得多少稿费,能与歌星唱一首热曲相比吗?办一份纯文学杂志能有多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与建一座大楼或修一条高铁相比吗?获得一次全国甚至世界等级的诗歌大奖有什么用,能与得一个奥运冠军相比吗?有多少人在尘纷的人世在阅读那些高尚,在欣赏那些优雅,能抵御住那些疼痛。
在这个崇拜金钱和权势、拼爹或拼命的年代,诗人也许就是个摆设,跟全国或各地市的道德模范差不多。
当下时代的所谓的“诗人”既没有金钱,也没有尊严感、归属感、安全感和公平感,况且,网络又这么发达,大多数所谓写诗的人又那么热衷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哪怕是“芙蓉姐姐”或“韩寒”一类;作为“诗人”他们想一夜成名或赢得高的惊人的点击率,他们不写儿童不宜诗歌写什么?难道抄写道德经?
当今诗坛,儿童不宜诗歌,肯定是有,其实每个朝代都有,只不过,以前没有网络,没有蓄意或恶意的炒作,没有今天这么扎眼罢了。
没有诗歌可以高声吟诵的国,是可悲的;一如没有人品的人,是可憎的一样。
当年国家文化体制改革,打破作家的“铁饭碗”是对的,因为是人就有惰性。可是,在打破所谓专职作家的“铁饭碗”之后,却没有相应的跟进措施,比如:一个省或者一个市,财政供养一个或几个可以支付高稿费的文学刊物,使得那些有志于从事专业写作的人可以养活全家,现在的文学界,也不致于这样混乱。据说,一个奥运冠军,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奖励超过了500万,就这还不算由此带来的广告收益,那些钱,大家不妨算算,可以让多少省市办多少期纯文学杂志?!
虽然“媚俗”、“儿童不宜”貌似是这个时代很多年繁荣昌盛的关键词了;但是,什么都可以媚俗或儿童不宜,文学却不能,那是在祸害世道,而且后患无穷,诗歌更不能儿童不宜,那是在造孽人心,虽然必将成为过街老鼠。
在号称文化大省的陕西竟然容不下一份延河纯文学杂志的时代,在文化产业化在大江南北纷纷开花落户的时代,在有些全国道德模范卖血自救、家徒四壁、令人不寒而栗的时代,在不雅照和不雅文章、不雅“名人”和不雅“人名”充斥网络的时代,我既为当下现代诗坛的儿童不宜诗歌感到愤慨,也为那些优秀的传统道德和文化土壤就此受到玷污而感到无比悲哀。
不过,文化和文学,包括诗歌,毕竟自古就是灵魂和人性的绝唱、孤独和寂寞的元晶,所谓“魑魅喜人过,文章憎命达”
人民文学副主编李敬泽先生断言:“不必为文学杂志的未来担心。”是啊,文学毕竟是人性灵魂天然天放的事,过多金钱和权势的介入,对它来说,也许未必是福音;因为究根结底,人世万物的兴盛或没落,包括某一本文学杂志的生死大运,其实都在于人,或者自然命理本身。
民国时,有个叫李宗吾的川人曾说:世间的事分两种,一种是做得说不得,一种是说得做不得。按我的理解,何为做得说不得,不止有闺房之事,还有体制外之事;何为说得做不得,不止有骂人掐架的话,还有泄愤发狠的话。
壬辰龙年的8月30日“网络诗选”发起了一个讨论:有没有儿童不宜诗歌?接着又置顶了一篇名为难道中国诗歌也要分“三级片”?。看到后,我感触颇多。我个人觉得,当下现代汉语诗歌式微,是不争的事实。虽然当下有那么人或者圈子,包括一些天下之“公器”高喊振兴诗歌的口号,但诗人们,还是少有应有的价值感或尊严感。那些所谓的尊严,不是来自诗者们高贵的“内心”就是缘于大家们在“高处”呼风唤雨的名位。
当下的诗人没有价值感或尊严感,似乎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没钱,一是不被社会认可;说到底还是“穷”和“窘”
写一首诗或者歌词,能得多少稿费,能与歌星唱一首热曲相比吗?办一份纯文学杂志能有多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与建一座大楼或修一条高铁相比吗?获得一次全国甚至世界等级的诗歌大奖有什么用,能与得一个奥运冠军相比吗?有多少人在尘纷的人世在阅读那些高尚,在欣赏那些优雅,能抵御住那些疼痛。
在这个崇拜金钱和权势、拼爹或拼命的年代,诗人也许就是个摆设,跟全国或各地市的道德模范差不多。
当下时代的所谓的“诗人”既没有金钱,也没有尊严感、归属感、安全感和公平感,况且,网络又这么发达,大多数所谓写诗的人又那么热衷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哪怕是“芙蓉姐姐”或“韩寒”一类;作为“诗人”他们想一夜成名或赢得高的惊人的点击率,他们不写儿童不宜诗歌写什么?难道抄写道德经?
当今诗坛,儿童不宜诗歌,肯定是有,其实每个朝代都有,只不过,以前没有网络,没有蓄意或恶意的炒作,没有今天这么扎眼罢了。
没有诗歌可以高声吟诵的国,是可悲的;一如没有人品的人,是可憎的一样。
当年国家文化体制改革,打破作家的“铁饭碗”是对的,因为是人就有惰性。可是,在打破所谓专职作家的“铁饭碗”之后,却没有相应的跟进措施,比如:一个省或者一个市,财政供养一个或几个可以支付高稿费的文学刊物,使得那些有志于从事专业写作的人可以养活全家,现在的文学界,也不致于这样混乱。据说,一个奥运冠军,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奖励超过了500万,就这还不算由此带来的广告收益,那些钱,大家不妨算算,可以让多少省市办多少期纯文学杂志?!
虽然“媚俗”、“儿童不宜”貌似是这个时代很多年繁荣昌盛的关键词了;但是,什么都可以媚俗或儿童不宜,文学却不能,那是在祸害世道,而且后患无穷,诗歌更不能儿童不宜,那是在造孽人心,虽然必将成为过街老鼠。
在号称文化大省的陕西竟然容不下一份延河纯文学杂志的时代,在文化产业化在大江南北纷纷开花落户的时代,在有些全国道德模范卖血自救、家徒四壁、令人不寒而栗的时代,在不雅照和不雅文章、不雅“名人”和不雅“人名”充斥网络的时代,我既为当下现代诗坛的儿童不宜诗歌感到愤慨,也为那些优秀的传统道德和文化土壤就此受到玷污而感到无比悲哀。
不过,文化和文学,包括诗歌,毕竟自古就是灵魂和人性的绝唱、孤独和寂寞的元晶,所谓“魑魅喜人过,文章憎命达”
人民文学副主编李敬泽先生断言:“不必为文学杂志的未来担心。”是啊,文学毕竟是人性灵魂天然天放的事,过多金钱和权势的介入,对它来说,也许未必是福音;因为究根结底,人世万物的兴盛或没落,包括某一本文学杂志的生死大运,其实都在于人,或者自然命理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