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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应尽的责任,将更多的孩子从扭曲的灵魂折磨下解救出来,也还教师一个尊严、崇高的社会地位和清朗、安全的职业空间。
我们看看我们身边的现象,如今,学生冲撞老师或者家长动辄到学校找老师讨说法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以至老师不敢批评、惩戒学生也成了普遍现象。教师稍不注意,就触犯了这法那法。不得不承认,今日的校园,已经不是世外桃源,传统教育形态因此受到严峻挑战。今天的学生除了背负学业负担之外,也通过各种渠道,感受着来自社会的压力,迫切需要细致有效的心理调适。简言之,现在的学生,比过去更加需要品格教育与价值观引导,而我们为了升学率,为了自己的前程,为了奖金。我们在教好书的同时,有没有育人?有没有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包括笔者,也不排除“一心只教圣贤书,少惹事端为高招”的想法。因为如今的师生关系,可以用一个“微妙”来形容。见惯了家长的无理取闹,校长对教师横加指责,学生动不动就要找领导评理。这种情况之下,都认为葫芦挂在墙上还是好。
所以,我可以直言不讳的说:时至今日,社会对教育的期望已经越来越现实,教育目的正从过去的传道、授业、解惑,简化成今天的升学与就业。这种改变,导致教师身陷各类量化的考核和评价指标,中小学教师受困于升学压力,高校教师则忙于写论文、出成果、评职称。教师既缺乏动力、也没有精力和心思去传授学生课本之外的东西,更遑论关心学生课堂以外的生活。时不时听到我们同事说“别说我不关心学生,我连家人都没时间关心!”
怎么办,教师怎么做?我以前曾撰写过文章,教师是带着镣铐跳舞的悲壮之士。如今,我们要行使自己的权利或义务时,不但要带着镣铐,还要带上头盔,别上钢精棍,武装到牙齿的走入我们曾经熟悉的课堂。我们悲壮?错了,我们很悲壮。(只能用很悲壮,再找不到更合适的词。因为稍不注意,我们会侮辱学生的人格——作者注)
诚然,教师的出路在哪里?我人微言轻。但个人认为:现代社会维系师道尊严,不能再靠高高在上的权威,而是有赖于教师的人格力量。而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更需要从制度上为教师松绑,让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从各种社会压力中解脱出来。在我看来,虽然教改已推行多年,但重点大多放在课程改革上,而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学科至上、分数至上的现状,只有当教育回归了教育本质和教育核心价值,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才能得以建立。
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同样离不开尊师重教氛围在全社会的重塑。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吴刚指出,在强调关心学生的同时,全社会也应该将关注的目光投向教师;在强调师生地位平等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师生间客观存在的角色差异,从而对教师正当的教育和惩戒行为予以支持,为教师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创造健康的社会环境。这样的基础上建立起的师生关系,才是真正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其三,虽然发生在山西和浙江的两起“弑师案”引发社会对于这一职业乃至教育本身的深刻反思。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前不久也曾表示:政府、社会和教育工作者应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教师安全。教师正当使用的惩戒并非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迁就学生一切行为。
但对学生“正当使用的惩戒并非对学生的体罚”可是怎样才算“正当的惩戒”?对学生不可能“关禁闭”也不可能罚学生“顺着操场跑20圈”即使批评过分或用语粗暴都可能遭来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如何既能不触犯法律,又能起到惩戒甚至震慑的作用?教育部没有规定,哪个学校也不敢在内部制度上明示“惩戒”因为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很可能会“驯虎不成,反被虎伤”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同时对何为“正当的惩戒”加以明确。
作为一个教师,发了一点牢骚,应该不会有伤大雅。但却是期望早日改变我们的师生关系。做一个“身心安全”的好教师。
各自应尽的责任,将更多的孩子从扭曲的灵魂折磨下解救出来,也还教师一个尊严、崇高的社会地位和清朗、安全的职业空间。
我们看看我们身边的现象,如今,学生冲撞老师或者家长动辄到学校找老师讨说法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以至老师不敢批评、惩戒学生也成了普遍现象。教师稍不注意,就触犯了这法那法。不得不承认,今日的校园,已经不是世外桃源,传统教育形态因此受到严峻挑战。今天的学生除了背负学业负担之外,也通过各种渠道,感受着来自社会的压力,迫切需要细致有效的心理调适。简言之,现在的学生,比过去更加需要品格教育与价值观引导,而我们为了升学率,为了自己的前程,为了奖金。我们在教好书的同时,有没有育人?有没有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包括笔者,也不排除“一心只教圣贤书,少惹事端为高招”的想法。因为如今的师生关系,可以用一个“微妙”来形容。见惯了家长的无理取闹,校长对教师横加指责,学生动不动就要找领导评理。这种情况之下,都认为葫芦挂在墙上还是好。
所以,我可以直言不讳的说:时至今日,社会对教育的期望已经越来越现实,教育目的正从过去的传道、授业、解惑,简化成今天的升学与就业。这种改变,导致教师身陷各类量化的考核和评价指标,中小学教师受困于升学压力,高校教师则忙于写论文、出成果、评职称。教师既缺乏动力、也没有精力和心思去传授学生课本之外的东西,更遑论关心学生课堂以外的生活。时不时听到我们同事说“别说我不关心学生,我连家人都没时间关心!”
怎么办,教师怎么做?我以前曾撰写过文章,教师是带着镣铐跳舞的悲壮之士。如今,我们要行使自己的权利或义务时,不但要带着镣铐,还要带上头盔,别上钢精棍,武装到牙齿的走入我们曾经熟悉的课堂。我们悲壮?错了,我们很悲壮。(只能用很悲壮,再找不到更合适的词。因为稍不注意,我们会侮辱学生的人格——作者注)
诚然,教师的出路在哪里?我人微言轻。但个人认为:现代社会维系师道尊严,不能再靠高高在上的权威,而是有赖于教师的人格力量。而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更需要从制度上为教师松绑,让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从各种社会压力中解脱出来。在我看来,虽然教改已推行多年,但重点大多放在课程改革上,而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学科至上、分数至上的现状,只有当教育回归了教育本质和教育核心价值,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才能得以建立。
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同样离不开尊师重教氛围在全社会的重塑。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吴刚指出,在强调关心学生的同时,全社会也应该将关注的目光投向教师;在强调师生地位平等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师生间客观存在的角色差异,从而对教师正当的教育和惩戒行为予以支持,为教师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创造健康的社会环境。这样的基础上建立起的师生关系,才是真正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其三,虽然发生在山西和浙江的两起“弑师案”引发社会对于这一职业乃至教育本身的深刻反思。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前不久也曾表示:政府、社会和教育工作者应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教师安全。教师正当使用的惩戒并非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迁就学生一切行为。
但对学生“正当使用的惩戒并非对学生的体罚”可是怎样才算“正当的惩戒”?对学生不可能“关禁闭”也不可能罚学生“顺着操场跑20圈”即使批评过分或用语粗暴都可能遭来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如何既能不触犯法律,又能起到惩戒甚至震慑的作用?教育部没有规定,哪个学校也不敢在内部制度上明示“惩戒”因为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很可能会“驯虎不成,反被虎伤”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同时对何为“正当的惩戒”加以明确。
作为一个教师,发了一点牢骚,应该不会有伤大雅。但却是期望早日改变我们的师生关系。做一个“身心安全”的好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