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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一座城
每到初冬我就没有来的想念那座城。
那座城在中国的最北方,不太大,人口也不算太多。每到冬天有凛冽的风,风划在脸上,如刀;有雪,铺天盖地的雪,站在城的边缘向远处看,到处白茫茫一片,无垠的遥远;还有冰雕、丹顶鹤,美丽的炫目。
我想这不是想念那座城的原因,也不是因为人。那里没有我思念的人,故人都在我的思念之外。我曾经在那里的生活并不精彩,很平淡,上课、下课、读书,每天都是千篇一律,没什么可回忆的。可是我还是想念那座城。
那座城很小,我用步丈量过它。大街小巷都有我踩着雪的痕迹,雪很硬,踩上咯吱咯吱的声音很清脆,街上很空,声音划过耳膜像鸟翅舒展悠闲慵懒。城的最西边,有个造船厂,厂房废置,厂办公室在六楼,因为无人办公所以都向外出租。里面住的人都是不愿在学校宿舍居住的学生,我是其中一员。楼内共十几人,彼此非常熟,常在一起聚餐打牌。我们称其为“醉梦楼”把那座城特产的“明月岛”啤酒称谓“醉生梦死”
醉生梦死不是一个词,是一种酒,喝了它可以无忧无愁。
我们没事就喝酒,喝完酒就睡觉。
醉梦楼六楼有十几个房间,每个都有一个别称,我的叫做栖霞阁。
栖霞阁是一间房,不是阁子。它的门面朝东北,窗向西南,窗比门大的多,很大占半壁墙,待到日暮,夕阳余辉洒进,整个房间都有通红的阳光,像暮春花下落红。
窗子下面是防洪大坝,坝下面是嫩江,江之外是荒草蔓生的荒原。
江里到夏天每天都有游泳的人,每天也有淹死的哀号。我们有望远镜,看沙滩上那些身材高挑的女人,那些身材高壮的男人都省略了。我们也看那些渔船来往,而来往频繁穿梭好看时,往往是那一个人淹死了,渔船在打捞。在那里我看到过一个新婚的妻子在哭丈夫,也看到过一对年轻的情侣被江水冲走。
江之外的荒野看不到尽头,醒目的只有两棵树,像惊叹号钉在白纸上。树下是一个土坟,坟前没有碑,光光的在荒草里。每到发洪水时,坟被水淹没,只有树是个标志。有几只乌鸦在树上栖居,落暮时呱呱的乱叫,叫声很悲凉。
我在那栋楼上住了两年,看了两年的风景,后来离开了,再也没回去过。
有一回做梦,梦到那个地方,还是那个样子。醒来给那里的故人打电话,他们说楼还在,景色依旧,就是大坝上的铁栏杆换成汉白玉的了。
我想看看那汉白玉栏杆,可是终究是想,回去依旧无期。
续写的托词
许多事情在不想时,好像是永远忘记了,但是,一旦想起就有一种无法遏止奔涌而来的感觉。我对小城就是这样。前几天写一篇无绪的文字,偶然的想起那座小城,几日来老是想着它,像吃了半饱,抹嘴离席后余犹未尽,还想再吃一些。想想,自己就笑,对那座小城自己未必真正怀念它多少,只是冬季来了想念雪,也想起了它而已。既然想,那么,就给自己一个放开写的机会,不让这种半饥不饱状态老是缠绕。
说到写,我又笑了。写什么呢?小城没什么经典的风景,也没有令我刻骨铭心的故事。我在那里的岁月平淡如水,从记忆里用最密的网打捞,捞起的无非是一些平淡而不能再平淡的细枝末叶。别人的大学都有爱情,我的大学却是荒芜的,连废墟也没有,只是一片空地。我在那片空地里摇摇摆摆行走了三四年,淡若春水了无痕迹。但是,我还是想写写它,因为喜欢。喜欢如同对“美”的概念,它没有标准,只有角度。
小城,虽然它很破,但我喜欢。因为,它曾经属于我。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只要是我的就会认为它是最好的,凡是有关它的一切都为好。别人的东西再好,不过徒生羡慕罢了,终究是别人的。小城于我亦然如此。
小城于我有故乡的概念。它是我第一个长期停留的地方,在那里不是流浪,而是安稳的生活。在那里没有危机,没有衣食住行的愁苦,淡然的把故乡生活转移到哪里,只不过父母不在身边而已。它跟真正的漂泊又很大的区别,想来很多人把读书的城市称作“第二故乡”想来也是如此吧。对故乡每个人是爱的,没有理由,寻找理由只能徒生许多烦恼,所以,不寻也罢。
对小城的山水,我不太熟悉。老实说,到现在只要一出火车站,我就转向,把南当作北,把东认成西。理性上我是知道方向的,就是感觉上过不来那个“劲”并且这一转就是三四年,恐怕现在回去已然如此。小城的街道横平竖直,正南正北。这只是我的个人错觉,或许是因为第一次到的时候是个黑夜,学校接站的车转来转去,转的丢失了方向感。但是,这些并不影响我的行走,行走也仅限于市区,市外的景物我没去过。
小城最著名的景点,一个是明月岛,一个是扎龙自然保护区。明月岛,是一个江心小岛;扎龙自然保护区,盛产仙鹤,小城被称作鹤乡也是因此。但是,这两个地方说来惭愧,我没去过。没去过不代表不知道,有如我们对故乡的许多地方未必都去过,但是,经过人们的聊天也熟知了。所以,这些没去过的地方,我也了然于胸,甚至比去过的人讲的还头头是道。
没离开小城时,对其并没有感觉,觉得那是个荒败的边城。站在市中心的卜奎大街上,南北东西眺望,荒凉一片。那里的天总是很高,淡青色,时刻处在秋的氛围里,而秋是容易让人伤感的,所以,很多人老是浸沉在薄薄地凉意里。
回忆是个素材加工器,它能让污水沉淀成清泉,能把零碎的噪音抽象出清脆的音乐。当我的记忆穿过时空,那些慌乱的景色成了传奇里的背景,荒芜的城市染成红褐色,溢满了诗的歌声。
在此时,我想为远方小城长啸了。
读书生涯
小城从我个人来说,淡然无味,因为那些日子喜静的我除了读书,还是读书。有人夸奖我,说我读的书比较多,我听后总是感到汗颜淋漓。我读的书很少,知识面也很窄,并且出了大学门后,基本上没看过什么书,每天懵懵懂懂地过。如果说读了一点书,也是上大学的时候读的。
那时候,我们学校在校生可以搬出来住。上大二时,我就和一个当时要好的同学搬出来了。住的一室一厅,房价很便宜,一个月二百左右。唯一不爽的是,我那位同学有女朋友,而女朋友整天都在我们寝室。如果他们只是在一切学习、聊天也罢,谁知那个女孩子整天赖在那个同学床上,两个人熟视无睹的做着恋人间非常亲密的动作。我在那里作为一个二百多瓦的大灯泡,总是感觉不雅,就充分发扬“君子有成人之美”的美德,跑到市图书馆看书。
市图书馆离我们住地很近,步行四五分钟的路程。没课时,我常从九点左右开馆一直看到下午六点左右,中午吃一顿方便面。那些日子吃方便面太多,到现在一闻到方便面的味道,胃里就反酸水,看来是吃伤了。康师傅方便面公司从那以后再也没赚过我的钱。
市图书馆藏书颇为丰富,比我们学校那小图书馆强几千倍。据说还有些古籍孤本,我虽然有好奇心,想借来读阅,但是图书馆不肯,要让学校开什么证明。其实,那些书对我来说,看不看无所谓,只是好奇而已。我在图书馆从来不读和我专业有关的书,那些枯燥的法律到现在我看到它都绕道走。我旨在读小说,散文也不看,感觉读起来不爽。短短的文字,哪有读小说的感觉惬意,浩浩荡荡,奔流不息,一泻千里。尤其是武侠小说。
对武侠小说我是偏爱到极点的。从小学三年级不认识几个字起,就开始囫囵半片的看,直到现在看到好的依然爱不释手。初中、高中,我都是在乡间中学读的,乡间书很少,好多书看了上本没下集,到了小城,走进图书馆我如饿虎扑食,读的是畅快淋漓。我用两个假期看完了金、古、梁、卧龙生、司马翎、温瑞安、萧逸等等人的全集。由武侠小说,我喜欢上了历史及其玄学。有一段时间,我研究劭伟华的四柱和六爻八卦颇有心得,到处与人推生辰八字、摇卦算命,被誉为“程半仙”还有可逗的,一个会计专业的同学每每买彩票,都让我给他摇数字,只中了一次五块的。如今,久不操旧业,那些东西都忘了。历史之中我喜欢正史,所以关于二十四史也寥寥的翻过。后来,由正史喜欢上了野史,再后来喜欢上了历史笔记等等。文史不分家,所以,最后转向了文学。
史书中,我最喜欢史记,虽然之后的史书写的也很好,可是毕竟拘泥了。史记中司马迁的笔意纵横,捭阖吞吐,洋溢着一种任侠的味道。读的时候,我曾想如果太史公不是个史学家,那么他就会是一个侠客。好像孔庆东(?)曾经写过一篇千秋文人侠客梦,我想不为书生就当一个侠客,驰骋于三山五岳,啸傲江湖,一样的洒脱放荡不羁。
武侠小说引诱了内心那种渴望奔放的情绪,后来的传统文学又影响了我的内敛,因此我的性格里充满了这些矛盾,一半外向可以谈古论今,一半内向静若春风拂花。
那几年,好像一直在读书,就是考试前人家开夜车温习功课,我开夜车行侠江湖。当时,我在市图书馆有两个借书证,同时还在外面书摊上租书,由于和外面租书的老板混的特熟,老板从来不收我的押金。不知道如今那个“枫林书店”还在不在,老板、老板娘的笑容似乎在闪现。
那些马不停蹄读书的日子哟,远了,远了
后来那些痴于书的日子,我已经和那位同学分开住了。我搬到了“醉梦楼——栖霞阁”
醉梦楼——栖霞阁
醉梦楼、栖霞阁,二者我无法忘记,我在那里住了两年。
两年不算长久,对于站在青年与中年之间的人来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可是,当我们用青春的眼光看,灿烂的两年竟然有一生一世的感慨。那躁动的青春是每个人的黄金时间,而我的黄金时间就在这栋楼里磨成金粉,散落一地,无法收起。
关于这栋楼位置及其景物我不再赘述,好像我每篇涉及东北的文字,都能涉及到它。零碎的篇章,构成对它千丝万缕的浮想。那些文字里记述它的特征,只是没记述它的阳台,因为阳台比较怪。它原来是办公楼,所以像过去那种筒子楼,每个房间并排,所以它的阳台是连在一起的,并且突出楼外,没有玻璃窗隔着。站在阳台上,可以远望荒芜的荒野,也可以近观楼下大坝里的嫩江,并且楼的南面就是防洪纪念塔和嫩江公园。每到夏季,嫩江公园里开满了紫丁香,花香肆溢,站在阳台上就可以嗅到。
醉梦楼共七层,租给我们的是六七两层,下面几层是居民楼和我们不走一个楼道,我们的专用楼道直通六七两层。六七两层共十三个房间,人口二十人左右,男女皆有,每间房标价二百,冬天暖气不加钱。我住的栖霞阁大约而是平米左右,很大,一人独居,收我一百元房租。本来这是不可以的,厂办让我找人合租,我一直推托找不到人。虽然这样,好像我的房间从来没有我一个人睡过,因为不是这个借宿,就是那个“逃难”
所谓逃难,是因为同学好多在学校附近住,有时人家女朋友来了,他们慈悲的成人之美,于是到我这荒凉地带来借宿。还记得好友“美女姜”在深更半夜,站在嫩江防洪大坝上,对着我的窗口鬼哭狼嚎般的喊“雪羽到一楼给我开门,我没地方睡觉了”
楼内我们十多个人一直处的很和睦,每个星期六我们都聚餐。所谓的聚餐就是每家做两个菜,放在一张很大的条桌上,然后围坐吃饭、喝酒,热热闹闹的说笑唱歌。那时经常做的一个项目就是开火车,谁说把火车开错了就表演节目。好多节目闹得大家笑得喷饭、捂着肚子直不起腰。吃罢,女孩子们贡献出她们男朋友买的零食大家开茶话会,随便唠嗑,唠到高兴时笑一场,唠到郁闷处,就站在阳台上对着旷野长啸。
好像也是那个时间,我学会了谋生的手段——做饭。他们说:“你没什么才,长得丑,所以只好学做饭,这是你唯一接近接近女孩子心的方式。呵呵”他们笑,我也笑。可是,直到现在我也没能一显身手过,后来选择了让别人给我做饭——饭店厨师。
有时百无聊赖大家打牌、搓麻将,输的人买零食吃;也有时大家吃烧烤,自己弄烤锅、拌肉,每次吃烤肉都弄得烟熏火燎,好像发生火灾似的。我不爱打牌、搓麻将,就站在阳台上看风景。暮时斜斜的阳光照下,红彤彤的悬挂在西边,很圆,颇有“长河落日圆”的诗意。待到阳光隐没,大坝上的华灯点燃,下面行走着散步的人。
现在不知道是不是有师弟师妹住在哪里?也不知道那栋楼是不是还叫做“醉梦楼”?住在栖霞阁的人又是谁呢?他们不知道曾经那些走过的人。
闭上眼,那些笑语穿过时空淹没了我。
有一种酒叫做——欢爱如梦
鹤城盛产一种啤酒叫“明月岛”还盛产两种白酒,北大仓和黑土地。
白酒,因为喝伤了,在东北三四年从未喝过。
明月岛——我们称其为“醉生梦死”
明月岛并不好喝,入口有淡淡的苦涩。哈啤味道不错,但是我们很少喝,而是选择一种叫做“三星”的啤酒。
曾经因为三星啤酒跟饭店老板干过仗。那一次,我和“美女姜”一块在饭店里吃饭,当时他喝了半斤多白酒,我喝了五瓶明月岛。后来他停了白酒喝啤酒,要喝三星,但是饭店没有,于是,从外面店铺里买酒,饭店不许,我们强要喝。我们和饭店争执起来,最后干起来,打坏了饭店的一些家什,被告到学校,差一点落个处分。
好像那个时候,我们总在喝酒,他们或喝白酒或啤酒,而我只喝啤酒。
“美女姜”和“木子李”是我大学里最好的朋友,我们被班级里称作三剑客。我们从来不关心班级荣誉或者入党之类,我们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木子李喜欢上网,美女姜喜欢美女,我读书。我和木子李见面总是争论,那个时候他对网的痴迷,被我们称作“网蛆”美女姜的恋爱总是分分合合频繁的不得了,他把爱情看作游戏。
每次美女姜分手后,我们会喝酒,喝完酒... -->>
想念一座城
每到初冬我就没有来的想念那座城。
那座城在中国的最北方,不太大,人口也不算太多。每到冬天有凛冽的风,风划在脸上,如刀;有雪,铺天盖地的雪,站在城的边缘向远处看,到处白茫茫一片,无垠的遥远;还有冰雕、丹顶鹤,美丽的炫目。
我想这不是想念那座城的原因,也不是因为人。那里没有我思念的人,故人都在我的思念之外。我曾经在那里的生活并不精彩,很平淡,上课、下课、读书,每天都是千篇一律,没什么可回忆的。可是我还是想念那座城。
那座城很小,我用步丈量过它。大街小巷都有我踩着雪的痕迹,雪很硬,踩上咯吱咯吱的声音很清脆,街上很空,声音划过耳膜像鸟翅舒展悠闲慵懒。城的最西边,有个造船厂,厂房废置,厂办公室在六楼,因为无人办公所以都向外出租。里面住的人都是不愿在学校宿舍居住的学生,我是其中一员。楼内共十几人,彼此非常熟,常在一起聚餐打牌。我们称其为“醉梦楼”把那座城特产的“明月岛”啤酒称谓“醉生梦死”
醉生梦死不是一个词,是一种酒,喝了它可以无忧无愁。
我们没事就喝酒,喝完酒就睡觉。
醉梦楼六楼有十几个房间,每个都有一个别称,我的叫做栖霞阁。
栖霞阁是一间房,不是阁子。它的门面朝东北,窗向西南,窗比门大的多,很大占半壁墙,待到日暮,夕阳余辉洒进,整个房间都有通红的阳光,像暮春花下落红。
窗子下面是防洪大坝,坝下面是嫩江,江之外是荒草蔓生的荒原。
江里到夏天每天都有游泳的人,每天也有淹死的哀号。我们有望远镜,看沙滩上那些身材高挑的女人,那些身材高壮的男人都省略了。我们也看那些渔船来往,而来往频繁穿梭好看时,往往是那一个人淹死了,渔船在打捞。在那里我看到过一个新婚的妻子在哭丈夫,也看到过一对年轻的情侣被江水冲走。
江之外的荒野看不到尽头,醒目的只有两棵树,像惊叹号钉在白纸上。树下是一个土坟,坟前没有碑,光光的在荒草里。每到发洪水时,坟被水淹没,只有树是个标志。有几只乌鸦在树上栖居,落暮时呱呱的乱叫,叫声很悲凉。
我在那栋楼上住了两年,看了两年的风景,后来离开了,再也没回去过。
有一回做梦,梦到那个地方,还是那个样子。醒来给那里的故人打电话,他们说楼还在,景色依旧,就是大坝上的铁栏杆换成汉白玉的了。
我想看看那汉白玉栏杆,可是终究是想,回去依旧无期。
续写的托词
许多事情在不想时,好像是永远忘记了,但是,一旦想起就有一种无法遏止奔涌而来的感觉。我对小城就是这样。前几天写一篇无绪的文字,偶然的想起那座小城,几日来老是想着它,像吃了半饱,抹嘴离席后余犹未尽,还想再吃一些。想想,自己就笑,对那座小城自己未必真正怀念它多少,只是冬季来了想念雪,也想起了它而已。既然想,那么,就给自己一个放开写的机会,不让这种半饥不饱状态老是缠绕。
说到写,我又笑了。写什么呢?小城没什么经典的风景,也没有令我刻骨铭心的故事。我在那里的岁月平淡如水,从记忆里用最密的网打捞,捞起的无非是一些平淡而不能再平淡的细枝末叶。别人的大学都有爱情,我的大学却是荒芜的,连废墟也没有,只是一片空地。我在那片空地里摇摇摆摆行走了三四年,淡若春水了无痕迹。但是,我还是想写写它,因为喜欢。喜欢如同对“美”的概念,它没有标准,只有角度。
小城,虽然它很破,但我喜欢。因为,它曾经属于我。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只要是我的就会认为它是最好的,凡是有关它的一切都为好。别人的东西再好,不过徒生羡慕罢了,终究是别人的。小城于我亦然如此。
小城于我有故乡的概念。它是我第一个长期停留的地方,在那里不是流浪,而是安稳的生活。在那里没有危机,没有衣食住行的愁苦,淡然的把故乡生活转移到哪里,只不过父母不在身边而已。它跟真正的漂泊又很大的区别,想来很多人把读书的城市称作“第二故乡”想来也是如此吧。对故乡每个人是爱的,没有理由,寻找理由只能徒生许多烦恼,所以,不寻也罢。
对小城的山水,我不太熟悉。老实说,到现在只要一出火车站,我就转向,把南当作北,把东认成西。理性上我是知道方向的,就是感觉上过不来那个“劲”并且这一转就是三四年,恐怕现在回去已然如此。小城的街道横平竖直,正南正北。这只是我的个人错觉,或许是因为第一次到的时候是个黑夜,学校接站的车转来转去,转的丢失了方向感。但是,这些并不影响我的行走,行走也仅限于市区,市外的景物我没去过。
小城最著名的景点,一个是明月岛,一个是扎龙自然保护区。明月岛,是一个江心小岛;扎龙自然保护区,盛产仙鹤,小城被称作鹤乡也是因此。但是,这两个地方说来惭愧,我没去过。没去过不代表不知道,有如我们对故乡的许多地方未必都去过,但是,经过人们的聊天也熟知了。所以,这些没去过的地方,我也了然于胸,甚至比去过的人讲的还头头是道。
没离开小城时,对其并没有感觉,觉得那是个荒败的边城。站在市中心的卜奎大街上,南北东西眺望,荒凉一片。那里的天总是很高,淡青色,时刻处在秋的氛围里,而秋是容易让人伤感的,所以,很多人老是浸沉在薄薄地凉意里。
回忆是个素材加工器,它能让污水沉淀成清泉,能把零碎的噪音抽象出清脆的音乐。当我的记忆穿过时空,那些慌乱的景色成了传奇里的背景,荒芜的城市染成红褐色,溢满了诗的歌声。
在此时,我想为远方小城长啸了。
读书生涯
小城从我个人来说,淡然无味,因为那些日子喜静的我除了读书,还是读书。有人夸奖我,说我读的书比较多,我听后总是感到汗颜淋漓。我读的书很少,知识面也很窄,并且出了大学门后,基本上没看过什么书,每天懵懵懂懂地过。如果说读了一点书,也是上大学的时候读的。
那时候,我们学校在校生可以搬出来住。上大二时,我就和一个当时要好的同学搬出来了。住的一室一厅,房价很便宜,一个月二百左右。唯一不爽的是,我那位同学有女朋友,而女朋友整天都在我们寝室。如果他们只是在一切学习、聊天也罢,谁知那个女孩子整天赖在那个同学床上,两个人熟视无睹的做着恋人间非常亲密的动作。我在那里作为一个二百多瓦的大灯泡,总是感觉不雅,就充分发扬“君子有成人之美”的美德,跑到市图书馆看书。
市图书馆离我们住地很近,步行四五分钟的路程。没课时,我常从九点左右开馆一直看到下午六点左右,中午吃一顿方便面。那些日子吃方便面太多,到现在一闻到方便面的味道,胃里就反酸水,看来是吃伤了。康师傅方便面公司从那以后再也没赚过我的钱。
市图书馆藏书颇为丰富,比我们学校那小图书馆强几千倍。据说还有些古籍孤本,我虽然有好奇心,想借来读阅,但是图书馆不肯,要让学校开什么证明。其实,那些书对我来说,看不看无所谓,只是好奇而已。我在图书馆从来不读和我专业有关的书,那些枯燥的法律到现在我看到它都绕道走。我旨在读小说,散文也不看,感觉读起来不爽。短短的文字,哪有读小说的感觉惬意,浩浩荡荡,奔流不息,一泻千里。尤其是武侠小说。
对武侠小说我是偏爱到极点的。从小学三年级不认识几个字起,就开始囫囵半片的看,直到现在看到好的依然爱不释手。初中、高中,我都是在乡间中学读的,乡间书很少,好多书看了上本没下集,到了小城,走进图书馆我如饿虎扑食,读的是畅快淋漓。我用两个假期看完了金、古、梁、卧龙生、司马翎、温瑞安、萧逸等等人的全集。由武侠小说,我喜欢上了历史及其玄学。有一段时间,我研究劭伟华的四柱和六爻八卦颇有心得,到处与人推生辰八字、摇卦算命,被誉为“程半仙”还有可逗的,一个会计专业的同学每每买彩票,都让我给他摇数字,只中了一次五块的。如今,久不操旧业,那些东西都忘了。历史之中我喜欢正史,所以关于二十四史也寥寥的翻过。后来,由正史喜欢上了野史,再后来喜欢上了历史笔记等等。文史不分家,所以,最后转向了文学。
史书中,我最喜欢史记,虽然之后的史书写的也很好,可是毕竟拘泥了。史记中司马迁的笔意纵横,捭阖吞吐,洋溢着一种任侠的味道。读的时候,我曾想如果太史公不是个史学家,那么他就会是一个侠客。好像孔庆东(?)曾经写过一篇千秋文人侠客梦,我想不为书生就当一个侠客,驰骋于三山五岳,啸傲江湖,一样的洒脱放荡不羁。
武侠小说引诱了内心那种渴望奔放的情绪,后来的传统文学又影响了我的内敛,因此我的性格里充满了这些矛盾,一半外向可以谈古论今,一半内向静若春风拂花。
那几年,好像一直在读书,就是考试前人家开夜车温习功课,我开夜车行侠江湖。当时,我在市图书馆有两个借书证,同时还在外面书摊上租书,由于和外面租书的老板混的特熟,老板从来不收我的押金。不知道如今那个“枫林书店”还在不在,老板、老板娘的笑容似乎在闪现。
那些马不停蹄读书的日子哟,远了,远了
后来那些痴于书的日子,我已经和那位同学分开住了。我搬到了“醉梦楼——栖霞阁”
醉梦楼——栖霞阁
醉梦楼、栖霞阁,二者我无法忘记,我在那里住了两年。
两年不算长久,对于站在青年与中年之间的人来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可是,当我们用青春的眼光看,灿烂的两年竟然有一生一世的感慨。那躁动的青春是每个人的黄金时间,而我的黄金时间就在这栋楼里磨成金粉,散落一地,无法收起。
关于这栋楼位置及其景物我不再赘述,好像我每篇涉及东北的文字,都能涉及到它。零碎的篇章,构成对它千丝万缕的浮想。那些文字里记述它的特征,只是没记述它的阳台,因为阳台比较怪。它原来是办公楼,所以像过去那种筒子楼,每个房间并排,所以它的阳台是连在一起的,并且突出楼外,没有玻璃窗隔着。站在阳台上,可以远望荒芜的荒野,也可以近观楼下大坝里的嫩江,并且楼的南面就是防洪纪念塔和嫩江公园。每到夏季,嫩江公园里开满了紫丁香,花香肆溢,站在阳台上就可以嗅到。
醉梦楼共七层,租给我们的是六七两层,下面几层是居民楼和我们不走一个楼道,我们的专用楼道直通六七两层。六七两层共十三个房间,人口二十人左右,男女皆有,每间房标价二百,冬天暖气不加钱。我住的栖霞阁大约而是平米左右,很大,一人独居,收我一百元房租。本来这是不可以的,厂办让我找人合租,我一直推托找不到人。虽然这样,好像我的房间从来没有我一个人睡过,因为不是这个借宿,就是那个“逃难”
所谓逃难,是因为同学好多在学校附近住,有时人家女朋友来了,他们慈悲的成人之美,于是到我这荒凉地带来借宿。还记得好友“美女姜”在深更半夜,站在嫩江防洪大坝上,对着我的窗口鬼哭狼嚎般的喊“雪羽到一楼给我开门,我没地方睡觉了”
楼内我们十多个人一直处的很和睦,每个星期六我们都聚餐。所谓的聚餐就是每家做两个菜,放在一张很大的条桌上,然后围坐吃饭、喝酒,热热闹闹的说笑唱歌。那时经常做的一个项目就是开火车,谁说把火车开错了就表演节目。好多节目闹得大家笑得喷饭、捂着肚子直不起腰。吃罢,女孩子们贡献出她们男朋友买的零食大家开茶话会,随便唠嗑,唠到高兴时笑一场,唠到郁闷处,就站在阳台上对着旷野长啸。
好像也是那个时间,我学会了谋生的手段——做饭。他们说:“你没什么才,长得丑,所以只好学做饭,这是你唯一接近接近女孩子心的方式。呵呵”他们笑,我也笑。可是,直到现在我也没能一显身手过,后来选择了让别人给我做饭——饭店厨师。
有时百无聊赖大家打牌、搓麻将,输的人买零食吃;也有时大家吃烧烤,自己弄烤锅、拌肉,每次吃烤肉都弄得烟熏火燎,好像发生火灾似的。我不爱打牌、搓麻将,就站在阳台上看风景。暮时斜斜的阳光照下,红彤彤的悬挂在西边,很圆,颇有“长河落日圆”的诗意。待到阳光隐没,大坝上的华灯点燃,下面行走着散步的人。
现在不知道是不是有师弟师妹住在哪里?也不知道那栋楼是不是还叫做“醉梦楼”?住在栖霞阁的人又是谁呢?他们不知道曾经那些走过的人。
闭上眼,那些笑语穿过时空淹没了我。
有一种酒叫做——欢爱如梦
鹤城盛产一种啤酒叫“明月岛”还盛产两种白酒,北大仓和黑土地。
白酒,因为喝伤了,在东北三四年从未喝过。
明月岛——我们称其为“醉生梦死”
明月岛并不好喝,入口有淡淡的苦涩。哈啤味道不错,但是我们很少喝,而是选择一种叫做“三星”的啤酒。
曾经因为三星啤酒跟饭店老板干过仗。那一次,我和“美女姜”一块在饭店里吃饭,当时他喝了半斤多白酒,我喝了五瓶明月岛。后来他停了白酒喝啤酒,要喝三星,但是饭店没有,于是,从外面店铺里买酒,饭店不许,我们强要喝。我们和饭店争执起来,最后干起来,打坏了饭店的一些家什,被告到学校,差一点落个处分。
好像那个时候,我们总在喝酒,他们或喝白酒或啤酒,而我只喝啤酒。
“美女姜”和“木子李”是我大学里最好的朋友,我们被班级里称作三剑客。我们从来不关心班级荣誉或者入党之类,我们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木子李喜欢上网,美女姜喜欢美女,我读书。我和木子李见面总是争论,那个时候他对网的痴迷,被我们称作“网蛆”美女姜的恋爱总是分分合合频繁的不得了,他把爱情看作游戏。
每次美女姜分手后,我们会喝酒,喝完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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