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霆锋有一首歌——一击即中。中午,毫无预警的,我被击中。愣在当场,仿佛没了灵魂的娃娃,只剩那首歌在四周回响。
没错,我被一首歌击中。深深记得其中的两句词,因为手机的开机语便是它们:哪怕要分开,我依然等你。
像是被按下倒退键的放映机,曾经的某些语言一一浮现。瞬时没了力气,不能让它们停止,只能任回忆飞快的占领大脑。一种名字疼痛的感觉,渐渐在体内蔓延开来,覆盖所有。
回忆深深浅浅的敲打着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却像雨滴变成了尖锐的刺一般,一颗颗的戳着,刺的好痛。
你说,你可以让我喜欢你啊。
我说,就你?算了,我不费那个力气。
你说,我怎么了?
我说,你心里有人了呀。
原来,我一早就清清楚楚,一早就明明白白。玩笑中与你一起让时间从指尖流走,柔滑的像细细的沙粒。那样的感觉很是温暖,谁都没有在意。
可,谁也没有想到日后这样的淡然的感觉竟会将我陷入沧海般的旋涡,怎样都无法挣脱。
曾经对你说,就算哪天喜欢上你,也不会告诉你,因为我受不了苦。就算我真的喜欢了你,也会放弃,因为受不了苦。
你看,其实一直就知道,喜欢你只会受苦。
似乎早就注定,我手中的杯子里是关于你的苦酒,早或晚,我都要喝下。
这让我想到张小娴那句: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那,你什么时候把你的杯子也拿来呢?我要替你全部喝下去,哪怕它苦的像是某种叫做黄连的东西,哪怕这苦与我无关。
把苦酒给我,杯子再还你。
同朋友一起出去喝酒,桌上渐渐多了许多瓶子。我没有喋喋不休的埋怨,也没有不终不止的流泪。
仍是清醒的吧。我猜是如此。
总有人说,酒可以醉人,让人类忘了苦愁。于是,我期盼醉掉。可我终究还是没有,我仍清楚的记得某些事情。
一些朋友太了解我不易死心的个性,个个劝我要么不去,要么就撞个头破血流,回来醉死一场,什么都会过去。
我一笑了之。若真的可以用酒把苦痛淹没,也就不会有‘举杯消愁愁更愁’一词了。
三千烦恼丝尚在,怎样做到遗忘呢?
喝到一半,我举着杯子靠到腮边,清凉瞬间通过末稍神经传达到大脑,那样的美妙。
抬头看看天空,意外的看到一颗,唯一的一颗星。不知怎么就又想起宝蓝色瓶盖,透明玻璃身的瓶子。里面有一千颗星星,海蓝海蓝的颜色,让人眩目。
也许是星星亮的耀眼,我竟感到温柔的水样物体湿润了眼角。
很快扬起微笑,向朋友们掩饰着。
水样的物体很是听话,从眼角隐去。却又转了个弯,直接洒进心里。冰凉冰凉的。
回来我对你说,亲爱。
没有任何的回音,我早料到。这样的夜晚,不,这样的凌晨,任谁都已入眠。是我,是我的错。
我对自己说,原谅自己,毕竟喝了酒。
人类总是这样的虚假的吧。
酒不醉人,人自醉。
借着酒,我叫了‘亲爱’。太过清楚的知道,一旦清醒,我的理智就会戴上厚厚的面具,任谁也无力参透。
可我还是高估了自己,中午的一首歌,成功将掩饰刺破。
在光良的童话mv中,我有了借口,泪水成串滴下。欺骗变成最常用的语言,欺骗自己变成最顺理成章的行为。
真的是mv感人才会掉了泪吗?
看到一个毛毛熊,深深的咖啡色,艳红的小毛衣。
被它吸引,越来越近的靠近它的身边,怯怯的触摸。
它的柔软让我安心。
没错,安心。我想要的不就是一个这样的感觉吗?安安心心,什么都不用怕,总有一个什么人可以依靠。天涯海角的找到他,却发现他没有多余的手再来牵过我的手。黯黯的离去,身后洒下一串串的湿润。
超市音响里继续放着六月的雨,回忆继续如排山倒海,仿若没有停止。
继续自我欺骗着,催眠着:我很好,真的,很好。
霆锋有一首歌——一击即中。中午,毫无预警的,我被击中。愣在当场,仿佛没了灵魂的娃娃,只剩那首歌在四周回响。
没错,我被一首歌击中。深深记得其中的两句词,因为手机的开机语便是它们:哪怕要分开,我依然等你。
像是被按下倒退键的放映机,曾经的某些语言一一浮现。瞬时没了力气,不能让它们停止,只能任回忆飞快的占领大脑。一种名字疼痛的感觉,渐渐在体内蔓延开来,覆盖所有。
回忆深深浅浅的敲打着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却像雨滴变成了尖锐的刺一般,一颗颗的戳着,刺的好痛。
你说,你可以让我喜欢你啊。
我说,就你?算了,我不费那个力气。
你说,我怎么了?
我说,你心里有人了呀。
原来,我一早就清清楚楚,一早就明明白白。玩笑中与你一起让时间从指尖流走,柔滑的像细细的沙粒。那样的感觉很是温暖,谁都没有在意。
可,谁也没有想到日后这样的淡然的感觉竟会将我陷入沧海般的旋涡,怎样都无法挣脱。
曾经对你说,就算哪天喜欢上你,也不会告诉你,因为我受不了苦。就算我真的喜欢了你,也会放弃,因为受不了苦。
你看,其实一直就知道,喜欢你只会受苦。
似乎早就注定,我手中的杯子里是关于你的苦酒,早或晚,我都要喝下。
这让我想到张小娴那句: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那,你什么时候把你的杯子也拿来呢?我要替你全部喝下去,哪怕它苦的像是某种叫做黄连的东西,哪怕这苦与我无关。
把苦酒给我,杯子再还你。
同朋友一起出去喝酒,桌上渐渐多了许多瓶子。我没有喋喋不休的埋怨,也没有不终不止的流泪。
仍是清醒的吧。我猜是如此。
总有人说,酒可以醉人,让人类忘了苦愁。于是,我期盼醉掉。可我终究还是没有,我仍清楚的记得某些事情。
一些朋友太了解我不易死心的个性,个个劝我要么不去,要么就撞个头破血流,回来醉死一场,什么都会过去。
我一笑了之。若真的可以用酒把苦痛淹没,也就不会有‘举杯消愁愁更愁’一词了。
三千烦恼丝尚在,怎样做到遗忘呢?
喝到一半,我举着杯子靠到腮边,清凉瞬间通过末稍神经传达到大脑,那样的美妙。
抬头看看天空,意外的看到一颗,唯一的一颗星。不知怎么就又想起宝蓝色瓶盖,透明玻璃身的瓶子。里面有一千颗星星,海蓝海蓝的颜色,让人眩目。
也许是星星亮的耀眼,我竟感到温柔的水样物体湿润了眼角。
很快扬起微笑,向朋友们掩饰着。
水样的物体很是听话,从眼角隐去。却又转了个弯,直接洒进心里。冰凉冰凉的。
回来我对你说,亲爱。
没有任何的回音,我早料到。这样的夜晚,不,这样的凌晨,任谁都已入眠。是我,是我的错。
我对自己说,原谅自己,毕竟喝了酒。
人类总是这样的虚假的吧。
酒不醉人,人自醉。
借着酒,我叫了‘亲爱’。太过清楚的知道,一旦清醒,我的理智就会戴上厚厚的面具,任谁也无力参透。
可我还是高估了自己,中午的一首歌,成功将掩饰刺破。
在光良的童话mv中,我有了借口,泪水成串滴下。欺骗变成最常用的语言,欺骗自己变成最顺理成章的行为。
真的是mv感人才会掉了泪吗?
看到一个毛毛熊,深深的咖啡色,艳红的小毛衣。
被它吸引,越来越近的靠近它的身边,怯怯的触摸。
它的柔软让我安心。
没错,安心。我想要的不就是一个这样的感觉吗?安安心心,什么都不用怕,总有一个什么人可以依靠。天涯海角的找到他,却发现他没有多余的手再来牵过我的手。黯黯的离去,身后洒下一串串的湿润。
超市音响里继续放着六月的雨,回忆继续如排山倒海,仿若没有停止。
继续自我欺骗着,催眠着:我很好,真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