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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静说,学会画画的最大好处就是,你可以随心所欲把自己的记忆画下来。
所以在同他相遇的第二个圣诞夜,我送了一幅画给他。
画着的是他的肖像,暗藏着的是我的记忆。那段对他来说早已忘却的记忆,在他看着那幅画的时候,我并没有试图提醒他,因为记忆很短,所以除了我以外,它对其他任何人实在没有任何意义。
它记录着我徘徊在巴黎街头第四十四年零三十二天,看到他出现在那条被我走过无数遍的小路上,逆着人流迎面朝我走来。
那真是段很突然的遭遇,好像做梦似的,让我思维为之停顿。
以至在他经过我身边时,我几乎眼睁睁看着他就此离去,幸而及时醒转,然后用尽当时所能凝聚的最大力量,招呼了他一声:“午安。”
“午安。”他笑了笑,带着一身夕阳的余晖从我身旁走了过去。
不紧不慢,心无旁骛,仿佛我是他一生所遭遇的无数个无关紧要的路人中的一个。
那一瞬,我突然明白过来,明白冥在我离开时所说的那番话话,究竟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他说,你确实可以再次见到怡亲王,朱珠。但你必然会为之痛苦。
怎样痛苦?我问他。
他答,如同在刀尖上跳舞。
那时我不信。
能够相遇便是幸福,能够再见上他一面便已足够,怎可能因此而痛苦?
直至终于不得不信了的时候,我才明白,原来痛苦这个词完全不足以形容那天我所承受的绝望。
载静根本没认出我。
呵,他也根本不可能认得出我。
因为重生后我的这张脸,它根本就不是我。
瞧,冥的话一点没错。
相遇却不能相认的痛苦,的确如在刀尖上跳舞。
“玉血沁心是块神玉,因为它拥有精魄。”
“当你用它刺穿了你的喉咙时,它的精魄便随着血液进入你体内,进入你发梢,同你的魂魄纠缠在了一起,因为血乃发之根本。”
“现今我借你三寸发丝,将它重新铸回原形,以此,可封存你渗透在它精魄中的记忆,将那些记忆作为一道独立的个体从你魂魄中脱离出来。”
将手中那根簪子绾入我发髻的时候,冥这样对我说道。
然后,在见我听得一片茫然时,他突兀问了句:“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么,朱珠?”
我下意识摇头。
他笑笑:“因为这样一来,我可令你在它的伴随下,即便不入轮回,也能重返人世,以此脱离命线的羁绊,打破命定的归宿。”
“是么……”
原来这就是他所指的‘未必’。听起来似乎极其有效,但是……
“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么,朱珠?”看出我眼里的困惑,他便又问。
我再次摇了摇头。
“因为我想同你一块儿玩个游戏。”
“什么样的游戏?”
“你赢你便拥有一切,我胜我便带走一切的游戏。”
“那一切指的是什么?”
“载静,以及你完整的人生。”
离开载静的第七天,我喝着可乐,翻着箱子,想找一件适合出门所穿的衣裳。
但没找到。
嘴里的苦涩让我得了选择性障碍,令我对衣服的识别变得像可乐罐里的气泡一样混乱,因此正打算就此放弃的时候,有一件忽然从箱底里露了出来,周身被虫蛀得伤痕累累,但一霎那间让我感到有那么一点特别。
于是小心翼翼将它捧了出来,抖开它时完全不敢用力,因为它来自一百三十多年前的巴黎。
巴黎定制的旗服,时价一百二十法郎,轻薄贴身,全然没有正统旗服那样的硬挺和规矩。因此压在箱底直至我离开人世,我从没敢在人前正式穿过它,以至现在终于敢穿的时候,才刚套上,袖子就掉了一双。
只能脱下将它重新仔细叠好,再要放回箱子的时候,一低头,看到箱底压着一张泛黄发脆的当票。
我望着它怔了怔。
记忆被撩拨得轻轻一颤的感觉,随着它纸张沙沙的脆响扑面而至,只是票上章印已几乎完全看不清楚。依稀只能辨认四个字:民国三年。
呵,1914年。
令人难以忘记的一年,因为那天我终于被允许重新回到人世。冥说,游戏规则之一,便是不能让参与者对周遭的环境太过熟悉。
其实熟悉也没有用处,因为带着记忆回来的我,并没有带着自己原来的长相。
冥说游戏规则之二,参与者必须由零开始,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你也不能跟过去所认识的人提起你是谁,重生即是转生,你对于你的未来而言,就是个新生的婴儿。
所幸,记忆在,有些东西对我来说便还是存在的,比如我的家。
但当我寻回那里时方才知道,它在我离世后不到十年已经更换了主人。
所谓物是人非。
一切熟悉的人都早已不在了,一切熟悉的东西也已被全部更替,只留下那些房子的轮廓还留存着我记忆中的样子,我倚仗对它们的熟悉悄悄进了宅子,悄悄找到了当年我的住屋,然后发现,它已被新的主人改成了一间置物室。
当年属于我的物件一样都没了,只剩角落中那口樟木箱,像个年逾古稀的老人,睁着双模糊的眼睛静静看着我,静静守着箱底那件载静送我的衣服。
于是我带着它们离开了那片不再是我家的宅子。
去当铺当了那件衣裳,换得租下临时住屋的钱,又在那间临时住屋里替人做了一个月的女红后,重新回到当铺,赎回了我的那件衣服。
之后的三十年,我一家一家地轮换着做帮佣,一个地方接一个地方地帮做女... -->>
载静说,学会画画的最大好处就是,你可以随心所欲把自己的记忆画下来。
所以在同他相遇的第二个圣诞夜,我送了一幅画给他。
画着的是他的肖像,暗藏着的是我的记忆。那段对他来说早已忘却的记忆,在他看着那幅画的时候,我并没有试图提醒他,因为记忆很短,所以除了我以外,它对其他任何人实在没有任何意义。
它记录着我徘徊在巴黎街头第四十四年零三十二天,看到他出现在那条被我走过无数遍的小路上,逆着人流迎面朝我走来。
那真是段很突然的遭遇,好像做梦似的,让我思维为之停顿。
以至在他经过我身边时,我几乎眼睁睁看着他就此离去,幸而及时醒转,然后用尽当时所能凝聚的最大力量,招呼了他一声:“午安。”
“午安。”他笑了笑,带着一身夕阳的余晖从我身旁走了过去。
不紧不慢,心无旁骛,仿佛我是他一生所遭遇的无数个无关紧要的路人中的一个。
那一瞬,我突然明白过来,明白冥在我离开时所说的那番话话,究竟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他说,你确实可以再次见到怡亲王,朱珠。但你必然会为之痛苦。
怎样痛苦?我问他。
他答,如同在刀尖上跳舞。
那时我不信。
能够相遇便是幸福,能够再见上他一面便已足够,怎可能因此而痛苦?
直至终于不得不信了的时候,我才明白,原来痛苦这个词完全不足以形容那天我所承受的绝望。
载静根本没认出我。
呵,他也根本不可能认得出我。
因为重生后我的这张脸,它根本就不是我。
瞧,冥的话一点没错。
相遇却不能相认的痛苦,的确如在刀尖上跳舞。
“玉血沁心是块神玉,因为它拥有精魄。”
“当你用它刺穿了你的喉咙时,它的精魄便随着血液进入你体内,进入你发梢,同你的魂魄纠缠在了一起,因为血乃发之根本。”
“现今我借你三寸发丝,将它重新铸回原形,以此,可封存你渗透在它精魄中的记忆,将那些记忆作为一道独立的个体从你魂魄中脱离出来。”
将手中那根簪子绾入我发髻的时候,冥这样对我说道。
然后,在见我听得一片茫然时,他突兀问了句:“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么,朱珠?”
我下意识摇头。
他笑笑:“因为这样一来,我可令你在它的伴随下,即便不入轮回,也能重返人世,以此脱离命线的羁绊,打破命定的归宿。”
“是么……”
原来这就是他所指的‘未必’。听起来似乎极其有效,但是……
“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么,朱珠?”看出我眼里的困惑,他便又问。
我再次摇了摇头。
“因为我想同你一块儿玩个游戏。”
“什么样的游戏?”
“你赢你便拥有一切,我胜我便带走一切的游戏。”
“那一切指的是什么?”
“载静,以及你完整的人生。”
离开载静的第七天,我喝着可乐,翻着箱子,想找一件适合出门所穿的衣裳。
但没找到。
嘴里的苦涩让我得了选择性障碍,令我对衣服的识别变得像可乐罐里的气泡一样混乱,因此正打算就此放弃的时候,有一件忽然从箱底里露了出来,周身被虫蛀得伤痕累累,但一霎那间让我感到有那么一点特别。
于是小心翼翼将它捧了出来,抖开它时完全不敢用力,因为它来自一百三十多年前的巴黎。
巴黎定制的旗服,时价一百二十法郎,轻薄贴身,全然没有正统旗服那样的硬挺和规矩。因此压在箱底直至我离开人世,我从没敢在人前正式穿过它,以至现在终于敢穿的时候,才刚套上,袖子就掉了一双。
只能脱下将它重新仔细叠好,再要放回箱子的时候,一低头,看到箱底压着一张泛黄发脆的当票。
我望着它怔了怔。
记忆被撩拨得轻轻一颤的感觉,随着它纸张沙沙的脆响扑面而至,只是票上章印已几乎完全看不清楚。依稀只能辨认四个字:民国三年。
呵,1914年。
令人难以忘记的一年,因为那天我终于被允许重新回到人世。冥说,游戏规则之一,便是不能让参与者对周遭的环境太过熟悉。
其实熟悉也没有用处,因为带着记忆回来的我,并没有带着自己原来的长相。
冥说游戏规则之二,参与者必须由零开始,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你也不能跟过去所认识的人提起你是谁,重生即是转生,你对于你的未来而言,就是个新生的婴儿。
所幸,记忆在,有些东西对我来说便还是存在的,比如我的家。
但当我寻回那里时方才知道,它在我离世后不到十年已经更换了主人。
所谓物是人非。
一切熟悉的人都早已不在了,一切熟悉的东西也已被全部更替,只留下那些房子的轮廓还留存着我记忆中的样子,我倚仗对它们的熟悉悄悄进了宅子,悄悄找到了当年我的住屋,然后发现,它已被新的主人改成了一间置物室。
当年属于我的物件一样都没了,只剩角落中那口樟木箱,像个年逾古稀的老人,睁着双模糊的眼睛静静看着我,静静守着箱底那件载静送我的衣服。
于是我带着它们离开了那片不再是我家的宅子。
去当铺当了那件衣裳,换得租下临时住屋的钱,又在那间临时住屋里替人做了一个月的女红后,重新回到当铺,赎回了我的那件衣服。
之后的三十年,我一家一家地轮换着做帮佣,一个地方接一个地方地帮做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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