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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自家小姐激动,烧了整个画室。
“出去出去,别让我说第二遍!”
璎珞处在暴走的边缘,丫鬟们只好退后,出门前,求救地看向莫小荷,千万要阻止自家小姐啊!
莫小荷眨眨眼,眼里开始露出八卦的神采,看来兔子精走南闯北是被璎珞追杀,难怪这次这么着急,招呼不打,直接卷着铺盖滚蛋,可恨她没早点结识璎珞,不然还能做个通风报信的人。
“他叫西楼,长我几岁,我们两家是世交,共同掌管黑市。”
璎珞和他一起长大,不过那人自恃美貌,性格恶劣,而她自己总是装作清高淡漠,实则脾气古怪,素日二人见面,彼此看不惯对方,从不打招呼。
“璎珞姐姐,你们定亲以后,他就跑了吗?”
莫小荷早就感觉到,兔子精不一般,一身武艺,穿戴奢华讲究,怎么可能只是普通富商家的公子?如果说,他背后的靠山是神秘的黑市,一切就说的通了,而且这个家伙最喜欢偷宝贝,估计偷盗以后直接弄到黑市,自产自销,一条龙。
“那天,他拦下我,说绝对不会娶我。”
璎珞咬着嘴唇,跺了跺脚,每每想到自己被羞辱,她就恨不得把那厮扒光衣服,在他身上画几只王八,把他挂到闹市去!他不是最在乎容貌吗?让他颜面无存,比弄死他痛快!
提起徐雁回,莫小荷也一肚子火,她还记得和顾峥的新婚夜,那人给她留下一件胸口加了棉垫的婚服,明目张胆地讽刺她是个平胸,对于爱美的她来说,更是不能忍。
“他不娶姐姐,是不想被长辈摆布?”
有些人就是有严重的逆反心理,热爱自由,反对包办婚姻,兔子精一向自负,恰好属于这类人之一。
“哪里是!若是这样,我无话可说,因为我和他一样的心态,可你猜,他对我说了什么?”
璎珞胸口起伏不定,好半天才镇定下来情绪,气鼓鼓地道,“他说我是癞蛤蟆,别想吃他这块天鹅肉,而且,他不会娶一个丑八怪,并不是针对于我,而是,不想娶个比自己难看的……”
从此以后,璎珞有一段时间极度不自信,整日戴着面纱,不愿意见人,脾气也开始有所变化。
“注孤生!”
莫小荷和璎珞同仇敌忾,诅咒兔子精,这家伙,性格真不是一般的恶劣啊!璎珞绝对是大美人,这姿色做个边境第一美人也是足够的。
“可我又说不出什么,我的确长相不如他,我现在每天上香为他祈福。”
璎珞说完,幽幽叹口气,满面愁容,又虚弱地晃了晃身子,做了个西子捧心的动作,“只能向菩萨祈祷,保佑他找个又黑,又丑,身材粗壮的屠户家的闺女,和他喜结连理。”
“噗……”
莫小荷口干舌燥,刚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结果悉数喷出,她连连咳嗽,对着璎珞竖起大拇指,脑补这个情节,兔子精和杀猪女凑成一对,被杀猪女拎着菜刀追得满街跑,那场面,该是多么的喜感!
离开画室之前,璎珞取下兔子精的画像,和莫小荷合力,二人给画像加工,变成个麻子脸,脸上戴着绿帽子的读书人,让他顷刻间,脱胎换骨。
“姐姐,你那么多神药,应该有毁容的吧,怎么没给他弄点?”
莫小荷提问,纯属好奇,她看得出来,璎珞因为徐雁回都魔怔了,这种执念,并非喜欢,说欢喜冤家,还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的意思,璎珞不会手下留情。
“他身戴避毒珠,一些毒药对他无用,我曾经用过天下至毒蜘蛛的血,混合在胭脂水粉中,可还是失败了。”
璎珞耷拉着脑袋,那人一向谨慎,外用的毒没用,她就想办法弄内服的,结果由于是在古方上看见的办法,首次用,误让徐雁回身边丫鬟喝了,“结果,那丫鬟就变成大力士,反倒便宜了他。”
“难怪呢……”
大力丫鬟,简直是居家旅行必备,徐雁回带着丫鬟就可走遍天下,不担心吃住问题。
因为有兔子精这个共同的敌人,姐妹二人更加亲近,莫小荷也没回避自己的糗事,秉烛夜谈,一直到天明时分,二人才沉沉睡去。
睡到正午时分,莫小荷告辞离开,她到城里本是托人给表哥李河送信,盯着老虔婆,必要时候推波助澜一下,事情办妥,她答应夫君晚上前回甜水村。
“小荷,今日一别,下次还不知道要何时相见,我知道你不愿意要那些身外之物,这个你拿着。”
璎珞拉着莫小荷,依依不舍,昨晚替她把脉,发现莫小荷落水后,身体留下点病根,体寒,这样严重会影响子嗣,所以她拿出自己做的两瓶药丸,基本全吃完,就能好的差不多了。
“谢谢姐姐,这个我收下。”
离开黑市,莫小荷背着一个大包袱,里面有药材,还有她最喜欢吃的牦牛肉干,璎珞怕她吃不饱一样,准备了好几斤,上面撒着辣椒面,不但下饭,还有利于保存。
有些人,相识于偶然,却能成为永远的朋友,在某个地方,时刻牵挂着你,在困难的时候,义无反顾地站出来,为你遮风挡雨,莫小荷感觉到,认识璎珞,是她的幸运。
好不容易进城一趟,莫小荷买了很多东西,天一冷,家里需要手炉,还有棉花,她又买了几斤黄豆,花生,果脯零嘴,五花肉和大骨头,又雇了一辆牛车回村。
堂妹一夜未归,为避嫌,顾峥也没回来,家里就莫大丫一个人,怪冷清的,眼看太阳下山,她站在村口的大树下,远远地眺望,直到牛车出现在乡间小路上。
“堂姐,我买了好吃的,现在正好做饭,咱们晚上也改善一下。”
牛车在家门口停下,莫大丫帮忙卸车,看着筐子里满满的,她拍了拍手,“小荷,你咋又买了这么多,家里还有菜呢!”
“买肉,还有大骨头,这几日被老虔婆弄得没心情,她走了,咱们庆祝一下吧!”
别看东西多,实际吃不上几顿,还好家里后院的菜都长出来了,只是天冷,只剩下大白菜,莫小荷晾晒成了菜干,过水后炒菜,味道还好。
灶间烧着火,上面的大铁锅水开了,汩汩地冒着泡泡,莫大丫在家没闲着,蒸了一大锅的白面和玉米面两掺的馒头,馒头里加了南瓜,吃起来甜滋滋的。
“南瓜是隔壁婶子给的,你们不在,她来家里帮衬了下。”
莫大丫领情,孙氏也有错,在不知情的情况,卖药给老虔婆,没害他们的心思,最后来坦白,将功补过,她也就坦然接受这份好意。
“恩,那行吧,一会儿送两个馒头过去,意思下。”
莫小荷看了看天色,得抓紧时间炖肉,让夫君回来后,饱餐一顿,家里再蒸点肉包子,带过去给牛大壮和大舅舅,也让二人改善一下,肚子里有点油水。
怕自家小姐激动,烧了整个画室。
“出去出去,别让我说第二遍!”
璎珞处在暴走的边缘,丫鬟们只好退后,出门前,求救地看向莫小荷,千万要阻止自家小姐啊!
莫小荷眨眨眼,眼里开始露出八卦的神采,看来兔子精走南闯北是被璎珞追杀,难怪这次这么着急,招呼不打,直接卷着铺盖滚蛋,可恨她没早点结识璎珞,不然还能做个通风报信的人。
“他叫西楼,长我几岁,我们两家是世交,共同掌管黑市。”
璎珞和他一起长大,不过那人自恃美貌,性格恶劣,而她自己总是装作清高淡漠,实则脾气古怪,素日二人见面,彼此看不惯对方,从不打招呼。
“璎珞姐姐,你们定亲以后,他就跑了吗?”
莫小荷早就感觉到,兔子精不一般,一身武艺,穿戴奢华讲究,怎么可能只是普通富商家的公子?如果说,他背后的靠山是神秘的黑市,一切就说的通了,而且这个家伙最喜欢偷宝贝,估计偷盗以后直接弄到黑市,自产自销,一条龙。
“那天,他拦下我,说绝对不会娶我。”
璎珞咬着嘴唇,跺了跺脚,每每想到自己被羞辱,她就恨不得把那厮扒光衣服,在他身上画几只王八,把他挂到闹市去!他不是最在乎容貌吗?让他颜面无存,比弄死他痛快!
提起徐雁回,莫小荷也一肚子火,她还记得和顾峥的新婚夜,那人给她留下一件胸口加了棉垫的婚服,明目张胆地讽刺她是个平胸,对于爱美的她来说,更是不能忍。
“他不娶姐姐,是不想被长辈摆布?”
有些人就是有严重的逆反心理,热爱自由,反对包办婚姻,兔子精一向自负,恰好属于这类人之一。
“哪里是!若是这样,我无话可说,因为我和他一样的心态,可你猜,他对我说了什么?”
璎珞胸口起伏不定,好半天才镇定下来情绪,气鼓鼓地道,“他说我是癞蛤蟆,别想吃他这块天鹅肉,而且,他不会娶一个丑八怪,并不是针对于我,而是,不想娶个比自己难看的……”
从此以后,璎珞有一段时间极度不自信,整日戴着面纱,不愿意见人,脾气也开始有所变化。
“注孤生!”
莫小荷和璎珞同仇敌忾,诅咒兔子精,这家伙,性格真不是一般的恶劣啊!璎珞绝对是大美人,这姿色做个边境第一美人也是足够的。
“可我又说不出什么,我的确长相不如他,我现在每天上香为他祈福。”
璎珞说完,幽幽叹口气,满面愁容,又虚弱地晃了晃身子,做了个西子捧心的动作,“只能向菩萨祈祷,保佑他找个又黑,又丑,身材粗壮的屠户家的闺女,和他喜结连理。”
“噗……”
莫小荷口干舌燥,刚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结果悉数喷出,她连连咳嗽,对着璎珞竖起大拇指,脑补这个情节,兔子精和杀猪女凑成一对,被杀猪女拎着菜刀追得满街跑,那场面,该是多么的喜感!
离开画室之前,璎珞取下兔子精的画像,和莫小荷合力,二人给画像加工,变成个麻子脸,脸上戴着绿帽子的读书人,让他顷刻间,脱胎换骨。
“姐姐,你那么多神药,应该有毁容的吧,怎么没给他弄点?”
莫小荷提问,纯属好奇,她看得出来,璎珞因为徐雁回都魔怔了,这种执念,并非喜欢,说欢喜冤家,还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的意思,璎珞不会手下留情。
“他身戴避毒珠,一些毒药对他无用,我曾经用过天下至毒蜘蛛的血,混合在胭脂水粉中,可还是失败了。”
璎珞耷拉着脑袋,那人一向谨慎,外用的毒没用,她就想办法弄内服的,结果由于是在古方上看见的办法,首次用,误让徐雁回身边丫鬟喝了,“结果,那丫鬟就变成大力士,反倒便宜了他。”
“难怪呢……”
大力丫鬟,简直是居家旅行必备,徐雁回带着丫鬟就可走遍天下,不担心吃住问题。
因为有兔子精这个共同的敌人,姐妹二人更加亲近,莫小荷也没回避自己的糗事,秉烛夜谈,一直到天明时分,二人才沉沉睡去。
睡到正午时分,莫小荷告辞离开,她到城里本是托人给表哥李河送信,盯着老虔婆,必要时候推波助澜一下,事情办妥,她答应夫君晚上前回甜水村。
“小荷,今日一别,下次还不知道要何时相见,我知道你不愿意要那些身外之物,这个你拿着。”
璎珞拉着莫小荷,依依不舍,昨晚替她把脉,发现莫小荷落水后,身体留下点病根,体寒,这样严重会影响子嗣,所以她拿出自己做的两瓶药丸,基本全吃完,就能好的差不多了。
“谢谢姐姐,这个我收下。”
离开黑市,莫小荷背着一个大包袱,里面有药材,还有她最喜欢吃的牦牛肉干,璎珞怕她吃不饱一样,准备了好几斤,上面撒着辣椒面,不但下饭,还有利于保存。
有些人,相识于偶然,却能成为永远的朋友,在某个地方,时刻牵挂着你,在困难的时候,义无反顾地站出来,为你遮风挡雨,莫小荷感觉到,认识璎珞,是她的幸运。
好不容易进城一趟,莫小荷买了很多东西,天一冷,家里需要手炉,还有棉花,她又买了几斤黄豆,花生,果脯零嘴,五花肉和大骨头,又雇了一辆牛车回村。
堂妹一夜未归,为避嫌,顾峥也没回来,家里就莫大丫一个人,怪冷清的,眼看太阳下山,她站在村口的大树下,远远地眺望,直到牛车出现在乡间小路上。
“堂姐,我买了好吃的,现在正好做饭,咱们晚上也改善一下。”
牛车在家门口停下,莫大丫帮忙卸车,看着筐子里满满的,她拍了拍手,“小荷,你咋又买了这么多,家里还有菜呢!”
“买肉,还有大骨头,这几日被老虔婆弄得没心情,她走了,咱们庆祝一下吧!”
别看东西多,实际吃不上几顿,还好家里后院的菜都长出来了,只是天冷,只剩下大白菜,莫小荷晾晒成了菜干,过水后炒菜,味道还好。
灶间烧着火,上面的大铁锅水开了,汩汩地冒着泡泡,莫大丫在家没闲着,蒸了一大锅的白面和玉米面两掺的馒头,馒头里加了南瓜,吃起来甜滋滋的。
“南瓜是隔壁婶子给的,你们不在,她来家里帮衬了下。”
莫大丫领情,孙氏也有错,在不知情的情况,卖药给老虔婆,没害他们的心思,最后来坦白,将功补过,她也就坦然接受这份好意。
“恩,那行吧,一会儿送两个馒头过去,意思下。”
莫小荷看了看天色,得抓紧时间炖肉,让夫君回来后,饱餐一顿,家里再蒸点肉包子,带过去给牛大壮和大舅舅,也让二人改善一下,肚子里有点油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