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论生物在地质上的演化 (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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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这种马到现在仍旧存在,只是数量少一点,或许每一个博物学家对于其稀少根本不会觉得惊讶;这是由于稀少现象是任何地方的一切纲的大部分物种的属性。倘若我们自己问自己,为何此物种或者彼物种会稀少呢。那么可以用是因为有一些不利于它们的生活环境存在来回答;然而,是哪些方面的不利呢,我们却不容易说出来。假设那种化石马到现在依然作为一个物种存在,只是数目比较稀少,我们按照与一切别的哺乳动物(连繁殖率低下的象也包括在内)的类比,以及按照家养马在南美洲的归化历史,一定会认为倘若它在更为有利的环境下,绝对会在不长的时间内遍布所有陆地。然而我们说不出阻挠其增加的不利条件为何,是因为一种突发事故呢,还是因为几种突发事故,也说不出这些生活环境在马一生中的何时、在何种程度上各个发生作用的。倘若这些条件逐渐变得不利,无论怎样徐缓,我们的确也难以感觉到这种情况,但是那种化石马必然要慢慢地变少,乃至灭绝--这样那些胜利的竞争者就代替了其位置。
我们不容易时时记住,每种生物的增加是持续地被无法察觉的敌对作用压制的;而且这类无法察觉的作用绝对足以使其变得极其少,乃至最终灭绝。由于我们对这个问题了解得太少,因此我曾听到一些人对柱牙象和更古的恐龙那种大怪物的灭绝不断感到惊奇,他们似乎觉得只要拥有巨大的身体就可以在生存竞争中夺得胜利。正好相反,如欧文所阐明的,单单是身体大,在某些情况中,因为需要很多的食物,反而会加快其灭绝。在人类没有居住于印度或者非洲之前,一定有一些原因曾经压制了现存象的不断增加。才华横溢的鉴定者福尔克纳博士认为,昆虫对象的不停地折磨将其削弱是压制印度象增加的主要原由,对于阿比西尼亚的非洲象,布鲁斯也得出相同的结论。昆虫和吸血蝙蝠事实上对南美洲几个地区的进化了的大型四足兽类的存在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在更近的第三纪地质层中,我们发现很多先变得极其少然后灭绝的情况;而且我们了解到,通过人为的作用,某些动物的一定区域的或全体的灭绝经过,也是相同的。我想重复一下我在1845年发表的论文,那篇论文认为物种通常是先变得很少,随后灭绝,这就如同病是死的序幕那样。然而,倘若对于物种的稀少并不觉得惊奇,而当物种灭绝的时候却惊奇万分,这就如同对于疾病并不觉得惊奇,而当病人逝去时却觉得惊奇,甚至怀疑他是因某种暴行而死一样。
自然选择学说是建立在下面的观念之上的:每个新变种,最终是每个新物种,因为比其竞争者具有某种优势而被形成并存活下来;而相比起来没有优势的类型的灭绝,差不多是无法避免的。在我们的家养生物中也存在相同的情况,假使一个新的稍稍改进的变种被培养出来,它一开始就要把它近旁的改进相对少一些的变种排除掉;当它被改进很多的时候,就会如同我们的短角牛一样被运至不同的地方,并在别处取代另外的品种的位置。于是,新类型的产生与旧类型的消亡,不管是自然条件下形成的还是人为的,就被结合起来了。在茂盛的群中,相当时间内形成的新物种类型的数量,在有些时期或许要比已然灭绝的旧物种类型的数量要多;然而我们了解,物种并非没有限制地不断增加的,起码在最近的地质时代内是这样,因此,倘若观察一下晚近的时代,我们就能相信,新类型的形成曾经导致数量近乎一样的旧类型的灭绝。
正如前面所阐述过并以事例阐明过的一样,在每个方面相互最相似的类型之间,斗争也往往发生得最为激烈。所以,一个改进了的和变异了的后代往往会使得亲种灭绝;并且,假使很多新的类型是由随便一个物种发展而来的,那么与该物种最近的亲种,也就是同属的物种,最易于发生灭绝。所以,正像我相信的,由某一物种遗传下来的一些新物种,也就是新属,最后会排除掉同科的一个旧属。但也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即一个群的某一新物种占有了别的群的某一物种的位置,从而使其灭绝。
倘若很多相似类型是由胜利的入侵者发展而来的,肯定有很多类型要把它们的位置让出来,灭绝的往往是相似类型,原因是它们通常因为相同地遗传了某种不良性而遭到损伤。然而,给别的变异了的和改进了的物种的让位的那些物种,不管是属于同纲还是异纲,总还是有一小部分能够生存到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原因是它们适应了某些特殊的生活方式,或者是它们生活在偏远的、孤立的地方,而避开了激烈的斗争。比如,三角蛤属是第二纪地质层中的某个贝类的大属,其有些物种还残留在澳洲的海中,并且硬鳞鱼类这个近于灭绝的大群中的小部分成员,到现在还在我们的淡水里生活。因此就像我们见到的,全群的灭绝经过要比其形成经过徐缓一些。
有关整个科或整个目的显著忽然灭绝,如古生代后期的三叶虫及第二纪后期的菊石,我们应当记住之前曾经提到的情况,也就是在连续的地质层之间可能相隔着漫长的年代,并且在这些相隔的时间里,灭绝可能是相当徐缓的。此外,倘若一个新群的很... -->>
倘若这种马到现在仍旧存在,只是数量少一点,或许每一个博物学家对于其稀少根本不会觉得惊讶;这是由于稀少现象是任何地方的一切纲的大部分物种的属性。倘若我们自己问自己,为何此物种或者彼物种会稀少呢。那么可以用是因为有一些不利于它们的生活环境存在来回答;然而,是哪些方面的不利呢,我们却不容易说出来。假设那种化石马到现在依然作为一个物种存在,只是数目比较稀少,我们按照与一切别的哺乳动物(连繁殖率低下的象也包括在内)的类比,以及按照家养马在南美洲的归化历史,一定会认为倘若它在更为有利的环境下,绝对会在不长的时间内遍布所有陆地。然而我们说不出阻挠其增加的不利条件为何,是因为一种突发事故呢,还是因为几种突发事故,也说不出这些生活环境在马一生中的何时、在何种程度上各个发生作用的。倘若这些条件逐渐变得不利,无论怎样徐缓,我们的确也难以感觉到这种情况,但是那种化石马必然要慢慢地变少,乃至灭绝--这样那些胜利的竞争者就代替了其位置。
我们不容易时时记住,每种生物的增加是持续地被无法察觉的敌对作用压制的;而且这类无法察觉的作用绝对足以使其变得极其少,乃至最终灭绝。由于我们对这个问题了解得太少,因此我曾听到一些人对柱牙象和更古的恐龙那种大怪物的灭绝不断感到惊奇,他们似乎觉得只要拥有巨大的身体就可以在生存竞争中夺得胜利。正好相反,如欧文所阐明的,单单是身体大,在某些情况中,因为需要很多的食物,反而会加快其灭绝。在人类没有居住于印度或者非洲之前,一定有一些原因曾经压制了现存象的不断增加。才华横溢的鉴定者福尔克纳博士认为,昆虫对象的不停地折磨将其削弱是压制印度象增加的主要原由,对于阿比西尼亚的非洲象,布鲁斯也得出相同的结论。昆虫和吸血蝙蝠事实上对南美洲几个地区的进化了的大型四足兽类的存在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在更近的第三纪地质层中,我们发现很多先变得极其少然后灭绝的情况;而且我们了解到,通过人为的作用,某些动物的一定区域的或全体的灭绝经过,也是相同的。我想重复一下我在1845年发表的论文,那篇论文认为物种通常是先变得很少,随后灭绝,这就如同病是死的序幕那样。然而,倘若对于物种的稀少并不觉得惊奇,而当物种灭绝的时候却惊奇万分,这就如同对于疾病并不觉得惊奇,而当病人逝去时却觉得惊奇,甚至怀疑他是因某种暴行而死一样。
自然选择学说是建立在下面的观念之上的:每个新变种,最终是每个新物种,因为比其竞争者具有某种优势而被形成并存活下来;而相比起来没有优势的类型的灭绝,差不多是无法避免的。在我们的家养生物中也存在相同的情况,假使一个新的稍稍改进的变种被培养出来,它一开始就要把它近旁的改进相对少一些的变种排除掉;当它被改进很多的时候,就会如同我们的短角牛一样被运至不同的地方,并在别处取代另外的品种的位置。于是,新类型的产生与旧类型的消亡,不管是自然条件下形成的还是人为的,就被结合起来了。在茂盛的群中,相当时间内形成的新物种类型的数量,在有些时期或许要比已然灭绝的旧物种类型的数量要多;然而我们了解,物种并非没有限制地不断增加的,起码在最近的地质时代内是这样,因此,倘若观察一下晚近的时代,我们就能相信,新类型的形成曾经导致数量近乎一样的旧类型的灭绝。
正如前面所阐述过并以事例阐明过的一样,在每个方面相互最相似的类型之间,斗争也往往发生得最为激烈。所以,一个改进了的和变异了的后代往往会使得亲种灭绝;并且,假使很多新的类型是由随便一个物种发展而来的,那么与该物种最近的亲种,也就是同属的物种,最易于发生灭绝。所以,正像我相信的,由某一物种遗传下来的一些新物种,也就是新属,最后会排除掉同科的一个旧属。但也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即一个群的某一新物种占有了别的群的某一物种的位置,从而使其灭绝。
倘若很多相似类型是由胜利的入侵者发展而来的,肯定有很多类型要把它们的位置让出来,灭绝的往往是相似类型,原因是它们通常因为相同地遗传了某种不良性而遭到损伤。然而,给别的变异了的和改进了的物种的让位的那些物种,不管是属于同纲还是异纲,总还是有一小部分能够生存到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原因是它们适应了某些特殊的生活方式,或者是它们生活在偏远的、孤立的地方,而避开了激烈的斗争。比如,三角蛤属是第二纪地质层中的某个贝类的大属,其有些物种还残留在澳洲的海中,并且硬鳞鱼类这个近于灭绝的大群中的小部分成员,到现在还在我们的淡水里生活。因此就像我们见到的,全群的灭绝经过要比其形成经过徐缓一些。
有关整个科或整个目的显著忽然灭绝,如古生代后期的三叶虫及第二纪后期的菊石,我们应当记住之前曾经提到的情况,也就是在连续的地质层之间可能相隔着漫长的年代,并且在这些相隔的时间里,灭绝可能是相当徐缓的。此外,倘若一个新群的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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