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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林威远说起自己与她父亲是旧识,自然是没什么印象。但她也不插嘴,只是认真地点头,当个尽职的倾听者。
洛馨儿的父亲洛归山,原本是一个苦命的放牛娃。
十二岁前,他一直在宁塘县内的某个偏僻小村子里替一户人家放牛。每日所做之事,不过看牛、睡觉,周而复始,与全天下所有的放牛娃一样,甚至说还要更懒些。
但谁也不会想到,就是这么一个惫懒的少年郎,会在十五年后的青云榜上,一举夺魁,成为全天下最有可能进入先天境界的杰出人物。
大道三千,修行亦如此,这个世界,修行并非只有打坐修炼内力或者打熬身体这一途,读书人养浩然正气,也可以以理入先天,到时候,虽未习得刀枪棍棒,但大道在心,自然无师自通,运用自如,甚至,在对招式的理解和感悟上,会隐隐在那些以武入先天的人之上。
至正七年,武朝千万人瞩目的科举考试中,洛归山意气风发,睿思雅正,文章掷笔即成。
停笔时,风雷涌动,白日里紫雷怒电突兀而降,洛归山金光盈体,头顶一道紫光,直冲云霄,与那雷电交相呼应。
此乃异象。
文章能勾动天地异象者,必是能以理入先天的惊才绝艳之辈。
于是,不过数日,洛归山便从一个“十年寒窗无人问”的无名书生,变成了天下闻名的大才子、大学士。
所有人都认为,不出十年,洛归山定能像朱纲、程常两位学士那样,以理入先天,成为当世又一强者。
但是,就像是谁都没想到一个放牛娃会摇身一变变成一个能以文章勾动天地异象的青云榜魁首一样,在上京做了五年座上宾的洛归山,有一天神秘失踪,而更令人没想到的是,七年后,他病死宁塘。
其中辛秘,不得而知,甚至,连洛馨儿自己,也不知道分毫。
洛归山仿佛夜空中的一颗流星,在武朝这片天空划过短暂的灿烂光芒后,迅速消失不见。
有人,甚至已经忘记了武朝曾经出现过这样一位令神明都为之倾服的读书人。
说实话,这么多年过去了,林威远差不多也忘了。
要不是他那日偶然整理十几年前的书信,他都已经忘了十几年前宁塘出过这么一个厉害的人物。
大道沧桑,并且无情。
洛归山这等人杰都被人遗忘,那就更不用说他那个女儿了。
没有谁会刻意记住洛馨儿。大概除了宁塘本地的某些人还知道洛馨儿是洛归山的女儿外,其他地方的人,估计连洛馨儿是谁、芳龄几何、是否婚配都不知道。
这样一个女子,除了长得好看了点外,其实一切都很普通。
但是,也就是因为她普通,林威远才选了她做自己的儿媳妇。有时候,越是古怪、越是莫名其妙的一招,就越是高明的一招。
兵家之事,往往如此。
林威远曾有机会角逐上京林家主家的家主之位,但很可惜失败了。这十几年退居宁塘,依旧野心不减。所以,他并不希望他手底下的那几个人偏居一隅、只顾内斗,他更希望他们能团结一致,乃至开疆扩土。不期能重夺上京林家家主之位,但至少,要让宁塘林家在江湖上,与上京林家一般,举足轻重。
让林修然娶洛馨儿为妻,也就是如此,为避免林家内斗,只能牺牲这么一个无辜的女子。
无情是无情了点,但又有什么关系呢?
是的,人命蝼蚁,刍狗草芥,没什么关系。
洛馨儿当然不怎么明白这其中的弯弯绕绕,也不明白自己不知不觉间被人当成了一颗弃子。他反而还觉得,林威远是个好人。
至少比起那个要逼自己和他那个傻儿子洞房的林夫人来说,林威远是个好人。
……
听到林威远说起自己与她父亲是旧识,自然是没什么印象。但她也不插嘴,只是认真地点头,当个尽职的倾听者。
洛馨儿的父亲洛归山,原本是一个苦命的放牛娃。
十二岁前,他一直在宁塘县内的某个偏僻小村子里替一户人家放牛。每日所做之事,不过看牛、睡觉,周而复始,与全天下所有的放牛娃一样,甚至说还要更懒些。
但谁也不会想到,就是这么一个惫懒的少年郎,会在十五年后的青云榜上,一举夺魁,成为全天下最有可能进入先天境界的杰出人物。
大道三千,修行亦如此,这个世界,修行并非只有打坐修炼内力或者打熬身体这一途,读书人养浩然正气,也可以以理入先天,到时候,虽未习得刀枪棍棒,但大道在心,自然无师自通,运用自如,甚至,在对招式的理解和感悟上,会隐隐在那些以武入先天的人之上。
至正七年,武朝千万人瞩目的科举考试中,洛归山意气风发,睿思雅正,文章掷笔即成。
停笔时,风雷涌动,白日里紫雷怒电突兀而降,洛归山金光盈体,头顶一道紫光,直冲云霄,与那雷电交相呼应。
此乃异象。
文章能勾动天地异象者,必是能以理入先天的惊才绝艳之辈。
于是,不过数日,洛归山便从一个“十年寒窗无人问”的无名书生,变成了天下闻名的大才子、大学士。
所有人都认为,不出十年,洛归山定能像朱纲、程常两位学士那样,以理入先天,成为当世又一强者。
但是,就像是谁都没想到一个放牛娃会摇身一变变成一个能以文章勾动天地异象的青云榜魁首一样,在上京做了五年座上宾的洛归山,有一天神秘失踪,而更令人没想到的是,七年后,他病死宁塘。
其中辛秘,不得而知,甚至,连洛馨儿自己,也不知道分毫。
洛归山仿佛夜空中的一颗流星,在武朝这片天空划过短暂的灿烂光芒后,迅速消失不见。
有人,甚至已经忘记了武朝曾经出现过这样一位令神明都为之倾服的读书人。
说实话,这么多年过去了,林威远差不多也忘了。
要不是他那日偶然整理十几年前的书信,他都已经忘了十几年前宁塘出过这么一个厉害的人物。
大道沧桑,并且无情。
洛归山这等人杰都被人遗忘,那就更不用说他那个女儿了。
没有谁会刻意记住洛馨儿。大概除了宁塘本地的某些人还知道洛馨儿是洛归山的女儿外,其他地方的人,估计连洛馨儿是谁、芳龄几何、是否婚配都不知道。
这样一个女子,除了长得好看了点外,其实一切都很普通。
但是,也就是因为她普通,林威远才选了她做自己的儿媳妇。有时候,越是古怪、越是莫名其妙的一招,就越是高明的一招。
兵家之事,往往如此。
林威远曾有机会角逐上京林家主家的家主之位,但很可惜失败了。这十几年退居宁塘,依旧野心不减。所以,他并不希望他手底下的那几个人偏居一隅、只顾内斗,他更希望他们能团结一致,乃至开疆扩土。不期能重夺上京林家家主之位,但至少,要让宁塘林家在江湖上,与上京林家一般,举足轻重。
让林修然娶洛馨儿为妻,也就是如此,为避免林家内斗,只能牺牲这么一个无辜的女子。
无情是无情了点,但又有什么关系呢?
是的,人命蝼蚁,刍狗草芥,没什么关系。
洛馨儿当然不怎么明白这其中的弯弯绕绕,也不明白自己不知不觉间被人当成了一颗弃子。他反而还觉得,林威远是个好人。
至少比起那个要逼自己和他那个傻儿子洞房的林夫人来说,林威远是个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