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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五台连机。”
“通宵,通宵。”
“不错啊老板,翻新了啊!”
进入网吧的五头狼直接开始咆哮,就跟才放出来的一个样儿,当然,这么说也是对的。
几人爽快的交了钱,拿了号,直接往最里面走。
这是属于他们的小秘密,任谁都觉得,外面的机子肯定更好,没法,谁让这是充门面的呢!他们也是无意中发现的,最里面的那几台机子,CPU是AMD Athlon 64 X2 4200双核的,要不是他们里面有红平这个电脑迷,还真发现不了。
“刀客,我无敌的刀客。”
“屁!枪客才是最牛的。”
“没医师你们全得嗝儿屁。”
“剑客才是王道,这种寂寞你们不懂。”
“老幺,好歹咱们刀客也有两个,人多势众啊!你得反驳啊!”
刘超在平时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五人组头目,但一碰到游戏,这群人就成了牲口,管你什么超,在我大《热血江湖》面前,都得趴下撅屁股,让大伙儿**享用。
“都闪开,我的大刀早已饥渴难耐了。”
郑楚直接刨开几人,占据最里面的那台机子,直接开撸。众人这才反应过来,还愣着干嘛!
热血啊!江湖啊!杀怪啊!升级啊!
年轻人的精力是旺盛的,对待喜爱的事物是入迷的。
对老一辈而言,他们是被网络毒害的一代,因为网络危害大如天。而对他们自己而言,游戏,小说,这些东西却可以让他们见到一整片不一样的天空。
毫无疑问,郑楚也是喜欢游戏的,要不然他也不会到二十七的年龄还一有时间就混网吧!但对于玩儿惯了《魔兽》《英雄联盟》《守望先锋》的玩家而言,2005年这款《热血江湖》的吸引力,的确显得有些不足。
直接点开新浪金庸客栈,认真的浏览了下之前写的几章。
下面已经开始有人留言了。
何处狂刀:无意间逛到这里,瞬间便被吸引,到底是谁杀死了唐僧?不是孙悟空吗?怎么他好像什么都不记得,间接性失忆?楼主快更啊!
哥们儿,很明显不是间接性失忆啊!看武侠小说脑袋瓦塔了吧!
楚惜刀:楼主文笔不错,但这么写是否太过于欠考虑了,把德高望重的唐僧写的跟个泼皮一样,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更是成了三个恶霸,照这么写,那为什么他们还要西天取经呢?这么没有逻辑性嘛!一个是得道高僧才西行取经,一个是齐天大圣,两个曾是天庭神仙,却丝毫没有一丝仙气佛性,反而却处处体现出一股子地痞的味道,这点也不符合人物自身形象。
当然啦!才写几章就被你看出逻辑了,还是网络第一神书吗?让你的神佛都见鬼去吧!
金古梁:楼上说的完全赞成,但说法太过委婉。楼主写的狗屁不通,这都是些什么东西。《西游记》乃我国四大经典名著,这么写,简直就是亵渎,对名著的亵渎,对中国古典文学的亵渎,对中国文化的一种亵渎。强烈建议版主删除这篇文章,这种东西,玷污眼睛。
玷污眼睛你还看,你的眼睛怎么那么贱。
小小飞刀:对于楼上的言论,飞刀我不敢苟同。时代在进步,文学也需要进步。虽然你们长篇大论的批评,但我看到楼主的文章,心里就一个字:爽!就应该这么写,妖是妖他妈生的,人是人他妈生的,神仙也是人他妈生的,为啥不能是地痞的味道,我就觉得挺好看,楼主加油,看好你。
总算有条脑残粉了,人都是爱听好话的嘛!他自然也不例外。
抬起手,简单的回复了句:神仙是妖生的!
即便前世的他,也不过是个扑街写手,写了几百万字,评论区楞是广告多于评论,最后干脆留言,然后将其置顶。
2005年的广告还不是那么猖獗,而且每一条评论不管褒贬,字数都还不少,不像后世,全是些“恩!不错,加油”“开头可以,加油!”之类的话。
他自然也不是那些大神,可以视万千恶评如无物,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那境界离他现在,太远了。他花了几分钟,愣是将全部评论看完了,不多,也就十来条,即便是恶评也都礼貌性的回复了些客套话。
回复完却发现,原本心潮澎湃的心,已然开始乱起来。
没法,再一次的将前面写的文重新来回的看了两遍。确认自己已经进入状态了,才慢慢抬起手来,指尖跳动。
“爹,他死了,被孙悟空杀死了。”
“我眼睁睁看着他倒下去,一点办法也没有。”
“孩子,你这又是何苦呢?难道嫁作天庭的妃子,会比驮一个和尚万里跋涉的难么?”
“爹,你不会懂得,你永远不会懂的。”
郑楚如同一个透明人一般,站在水晶宫里,看着这对父母的对话。水晶宫被一个巨大的水泡包裹,外面是漆黑一片,即便在这水泡内,琉璃琥珀随处可见,蓝色的光华映出奢靡的装潢,他依然感觉到一种落寞和深深的孤独。
老龙王不懂,他也不懂。
一个是人上人,神上神,一个宛如牲口,驮行万里。天差地别,让人一目了然。
这个荒诞的世界似乎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一种荒诞,又似乎整个世界因为有了这条小白龙,变得有些不同,充斥着一丝叫作痴的情丝。
“我也不知道那唐僧是何人,他竟能让你如此执迷。只是那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说来全是天界的……啊,不能说,不能说。”
你连唐僧是什么人都不知道,却傻傻驮着他,要去西天。你知道西天有多远?你知道西天在哪里?
孙悟空来了,很懂事儿,然后又走了。
孙悟空又来了,很不懂事儿,然后,老龙王没了。
蔚蓝的海水,藏着猩红的血。
小白龙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看着一望无际的大海,嘟起了嘴。随之,变成了一条小金鲤。
箭鱼哼着“莫名其妙”,鱼群惊呼“太阳掉到海里来了”,鲨鱼纳闷“为什么不能咬她”。
她似乎是这海洋世界的奇葩,生而与众不同。这是一种必然,因为她是龙嘛!所有鱼会以看到她为荣,她生来具备超越界限的力量。
这一瞬间,他不再是一个旁观者,似乎成了那死去的老龙王,那条纳闷的鲨鱼,那疑惑的箭鱼,那些被小龙女笼罩进水泡飞上天的小鱼。
他幻化成了大海,却唯独没有成为小龙女。
他只是一个人,生在尘世中,没有超越界限的力量,不法明白,那飞翔在天空中的宝白龙,是什么念头。
直到,她看见了他,有着与众不同的光头,还有那双眼睛。
“老幺,你没进来啊!”
思绪瞬间被打断,一股暴躁的情绪直接从心底涌出。但看到刘超那副欠扁的模样,又气不打一处来,最后偃旗息鼓。
“没呢!咋了?”任谁都听得出郑楚语气中的不爽。
由于都是戴着耳机的,几人都没听见他迅雷般敲击键盘的声音。刘超探出个头,阴缩缩的看他这边,看着他正在逛论坛,立马换上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丫的,通宵不打游戏,竟然逛论坛看小说,哎呀!败家啊!”说着,还一边握拳佯装捶着自己的胸口,“你要看小说吗逛逛起点嘛?再不济17K也可以啊!你逛论坛玩儿。我擦!”
“滚一边儿去,你不懂。”
“得!不管你了,到时候级数被我们甩的太远,可别来求你超哥我带你做任务。”
丫的,还蹬鼻子上脸了。出息,等以后《英... -->>
“老板,五台连机。”
“通宵,通宵。”
“不错啊老板,翻新了啊!”
进入网吧的五头狼直接开始咆哮,就跟才放出来的一个样儿,当然,这么说也是对的。
几人爽快的交了钱,拿了号,直接往最里面走。
这是属于他们的小秘密,任谁都觉得,外面的机子肯定更好,没法,谁让这是充门面的呢!他们也是无意中发现的,最里面的那几台机子,CPU是AMD Athlon 64 X2 4200双核的,要不是他们里面有红平这个电脑迷,还真发现不了。
“刀客,我无敌的刀客。”
“屁!枪客才是最牛的。”
“没医师你们全得嗝儿屁。”
“剑客才是王道,这种寂寞你们不懂。”
“老幺,好歹咱们刀客也有两个,人多势众啊!你得反驳啊!”
刘超在平时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五人组头目,但一碰到游戏,这群人就成了牲口,管你什么超,在我大《热血江湖》面前,都得趴下撅屁股,让大伙儿**享用。
“都闪开,我的大刀早已饥渴难耐了。”
郑楚直接刨开几人,占据最里面的那台机子,直接开撸。众人这才反应过来,还愣着干嘛!
热血啊!江湖啊!杀怪啊!升级啊!
年轻人的精力是旺盛的,对待喜爱的事物是入迷的。
对老一辈而言,他们是被网络毒害的一代,因为网络危害大如天。而对他们自己而言,游戏,小说,这些东西却可以让他们见到一整片不一样的天空。
毫无疑问,郑楚也是喜欢游戏的,要不然他也不会到二十七的年龄还一有时间就混网吧!但对于玩儿惯了《魔兽》《英雄联盟》《守望先锋》的玩家而言,2005年这款《热血江湖》的吸引力,的确显得有些不足。
直接点开新浪金庸客栈,认真的浏览了下之前写的几章。
下面已经开始有人留言了。
何处狂刀:无意间逛到这里,瞬间便被吸引,到底是谁杀死了唐僧?不是孙悟空吗?怎么他好像什么都不记得,间接性失忆?楼主快更啊!
哥们儿,很明显不是间接性失忆啊!看武侠小说脑袋瓦塔了吧!
楚惜刀:楼主文笔不错,但这么写是否太过于欠考虑了,把德高望重的唐僧写的跟个泼皮一样,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更是成了三个恶霸,照这么写,那为什么他们还要西天取经呢?这么没有逻辑性嘛!一个是得道高僧才西行取经,一个是齐天大圣,两个曾是天庭神仙,却丝毫没有一丝仙气佛性,反而却处处体现出一股子地痞的味道,这点也不符合人物自身形象。
当然啦!才写几章就被你看出逻辑了,还是网络第一神书吗?让你的神佛都见鬼去吧!
金古梁:楼上说的完全赞成,但说法太过委婉。楼主写的狗屁不通,这都是些什么东西。《西游记》乃我国四大经典名著,这么写,简直就是亵渎,对名著的亵渎,对中国古典文学的亵渎,对中国文化的一种亵渎。强烈建议版主删除这篇文章,这种东西,玷污眼睛。
玷污眼睛你还看,你的眼睛怎么那么贱。
小小飞刀:对于楼上的言论,飞刀我不敢苟同。时代在进步,文学也需要进步。虽然你们长篇大论的批评,但我看到楼主的文章,心里就一个字:爽!就应该这么写,妖是妖他妈生的,人是人他妈生的,神仙也是人他妈生的,为啥不能是地痞的味道,我就觉得挺好看,楼主加油,看好你。
总算有条脑残粉了,人都是爱听好话的嘛!他自然也不例外。
抬起手,简单的回复了句:神仙是妖生的!
即便前世的他,也不过是个扑街写手,写了几百万字,评论区楞是广告多于评论,最后干脆留言,然后将其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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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然也不是那些大神,可以视万千恶评如无物,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那境界离他现在,太远了。他花了几分钟,愣是将全部评论看完了,不多,也就十来条,即便是恶评也都礼貌性的回复了些客套话。
回复完却发现,原本心潮澎湃的心,已然开始乱起来。
没法,再一次的将前面写的文重新来回的看了两遍。确认自己已经进入状态了,才慢慢抬起手来,指尖跳动。
“爹,他死了,被孙悟空杀死了。”
“我眼睁睁看着他倒下去,一点办法也没有。”
“孩子,你这又是何苦呢?难道嫁作天庭的妃子,会比驮一个和尚万里跋涉的难么?”
“爹,你不会懂得,你永远不会懂的。”
郑楚如同一个透明人一般,站在水晶宫里,看着这对父母的对话。水晶宫被一个巨大的水泡包裹,外面是漆黑一片,即便在这水泡内,琉璃琥珀随处可见,蓝色的光华映出奢靡的装潢,他依然感觉到一种落寞和深深的孤独。
老龙王不懂,他也不懂。
一个是人上人,神上神,一个宛如牲口,驮行万里。天差地别,让人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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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那唐僧是何人,他竟能让你如此执迷。只是那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说来全是天界的……啊,不能说,不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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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似乎是这海洋世界的奇葩,生而与众不同。这是一种必然,因为她是龙嘛!所有鱼会以看到她为荣,她生来具备超越界限的力量。
这一瞬间,他不再是一个旁观者,似乎成了那死去的老龙王,那条纳闷的鲨鱼,那疑惑的箭鱼,那些被小龙女笼罩进水泡飞上天的小鱼。
他幻化成了大海,却唯独没有成为小龙女。
他只是一个人,生在尘世中,没有超越界限的力量,不法明白,那飞翔在天空中的宝白龙,是什么念头。
直到,她看见了他,有着与众不同的光头,还有那双眼睛。
“老幺,你没进来啊!”
思绪瞬间被打断,一股暴躁的情绪直接从心底涌出。但看到刘超那副欠扁的模样,又气不打一处来,最后偃旗息鼓。
“没呢!咋了?”任谁都听得出郑楚语气中的不爽。
由于都是戴着耳机的,几人都没听见他迅雷般敲击键盘的声音。刘超探出个头,阴缩缩的看他这边,看着他正在逛论坛,立马换上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丫的,通宵不打游戏,竟然逛论坛看小说,哎呀!败家啊!”说着,还一边握拳佯装捶着自己的胸口,“你要看小说吗逛逛起点嘛?再不济17K也可以啊!你逛论坛玩儿。我擦!”
“滚一边儿去,你不懂。”
“得!不管你了,到时候级数被我们甩的太远,可别来求你超哥我带你做任务。”
丫的,还蹬鼻子上脸了。出息,等以后《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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