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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孟侨强制下线的那段时间里, 叶晚萧大概是遭受到了不小的蹂-躏。反正这几天他表现的都相当沉默,除非小云子做了什么非常出格的事情, 否则他基本不出声。
“不出声不代表我看不见, 姓云的你要是敢作死把姨妈巾塞到缥鹇的椅子下,我绝不救你。”
云孟侨:“……切, 竟然被发现了。”
缥鹇是死后成神, 虽然带着神格, 但理论上应该仍旧是魂体,魂体的话——那应该是怕姨妈巾的吧。
但这个设想还没来得及验证, 就被耿直的圣爹君给制止了, 小云子只能遗憾的撇撇嘴,继续去其他地方浪了。
虽然他是龙组之中伤得最重的那个,可能是由于近期受伤次数太频繁,身体修复系统再次全面升级, 不到三天, 不但胸腹上那个巨大的伤口完全长好了, 连失血过多的症状都完全消失了。唯一的遗憾是右臂毁坏的太严重, 只能依靠药剂重新生长, 那只被他强安上去的右脚也走了形, 不得不打断重新接上。
因此在大家瞎的瞎瘸的瘸都在养伤的时候, 某渣已经满血复活, 整天拎着个马扎到处乱晃乱晃,美名其曰——康复训练。
没过多久,魔王美名不胫而走。
“喂喂喂, 你听说那个号称疯魔的家伙了吗?就是那个自己精分成十殿阎王,从第一殿到第十殿全是他一个人扮演,然后守在奈何桥边审鬼的那个魔王。”
拎着马扎去奈何桥边聊天的云孟侨顿住了脚步。
“听说了听说了!据说那个魔王有一双可怕无情的眼睛,能够看穿任何鬼魂的弱点,没有鬼能在他面前撒谎,安塞尔伯爵就是因为试图隐藏家里有个貌美性感的干女儿,这才惨遭毒手的。”
小云子啃着一颗从一个从不知名老女人手里抢来的蜥蜴蛋,不明觉厉的翻了翻死鱼眼。
“哦,那个可怜的女人……她其实只是魔王掩人耳目的幌子罢了,魔王真正喜欢的,是可爱的男孩子——我是说只有五六岁模样的小男孩!”
云孟侨被蛋噎住了。
“啊,不是吧!”
“是真的!住我隔壁那个艳鬼张巧嘴听说魔王喜欢性感女人,就自荐枕席去抱大腿了,结果刚好看见了魔王猥-亵一个金发碧眼的小男孩的场景,而且他还惨无人道的给那个小男孩穿上了漂亮的裙子,然后给对方喂棒棒糖!”
“我的天!”
云孟侨看向身边那个不久前还在咬着他脑袋,用喊非礼这种极端的方式求棒棒糖吃的熊孩子,不动声色的抬起了脚,一脚把对方踹进河里。
小熊妹妹:“……”
正常死的鬼魂投胎很容易,难的是那些变成恶鬼报完仇后回归冥海的,这些鬼魂心愿已了,又碍于死后杀人业力难消无法投胎,在等着投胎的过程中只能自己找点事儿做——有招揽艳鬼开了青楼楚馆供鬼玩乐的,有拉帮结派到处飘荡横行霸道的,但更多的鬼魂则是手收敛了一颗中二心,每日侯在鬼魂扎堆的地方,就等着捡着些乐子打发时间。
因此在这种八卦大过天的背景下,抖s魔王之名如同无法被消除的网络病毒般疯狂蔓延,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冥海,而且在各种艺术的加工下,更新换代了无数版本。
“冥官高高在上,现在是魔王统领冥海。你竟然不知道魔王是谁?就是那个屠杀了几千万恶鬼,光用眼神就能秒杀甲级恶鬼的疯子暴君啊!”
“什么!?冥都有个恋童癖魔王!?你怎么净道听途说,那明明是个上到没牙的老太太下到没牙的小婴儿通吃的魔尊,我朋友的朋友就住在冥都!”
“魔尊?那不是个女的吗?”
反正在当事人都不清楚的情况下,魔尊之名传的越发的匪夷所思,云孟侨也从一个逼疯精神病的浪逼,成功转型为都市传说型的霸主。他的名气之大,甚至盖过了几位冥官,有鬼专门为他写书立传,一板一眼的提醒刚来鬼夹起尾巴赶紧投胎——哪怕这些鬼连他们神龙见首不不见尾的魔尊是个活人都不知道——但是谁在意呢,反正魔尊本身就是以高深神秘,喜怒无常,行事出格无法以常理判断著称的。
流言发展到后来越发离谱,乃至李轩六娃等鬼将“魔尊斩杀半神冥官”的消息放出后,竟无一鬼觉得震惊,反而欣喜的奔走相告“我赌了17个魂珠,压魔尊百年内就能弑神□□统一冥海,没想到这么快就中了!这回能在浮岛买房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目前的云孟侨还是那个因为把小熊妹妹踹下水,被叶晚萧骂的跟孙子似得小疯子。现在正在整理物资准备偷偷遛出冥都的他,绝对不会知道,自己“疯魔”的名号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冥海投生率疯狂飙升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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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孟侨强制下线的那段时间里, 叶晚萧大概是遭受到了不小的蹂-躏。反正这几天他表现的都相当沉默,除非小云子做了什么非常出格的事情, 否则他基本不出声。
“不出声不代表我看不见, 姓云的你要是敢作死把姨妈巾塞到缥鹇的椅子下,我绝不救你。”
云孟侨:“……切, 竟然被发现了。”
缥鹇是死后成神, 虽然带着神格, 但理论上应该仍旧是魂体,魂体的话——那应该是怕姨妈巾的吧。
但这个设想还没来得及验证, 就被耿直的圣爹君给制止了, 小云子只能遗憾的撇撇嘴,继续去其他地方浪了。
虽然他是龙组之中伤得最重的那个,可能是由于近期受伤次数太频繁,身体修复系统再次全面升级, 不到三天, 不但胸腹上那个巨大的伤口完全长好了, 连失血过多的症状都完全消失了。唯一的遗憾是右臂毁坏的太严重, 只能依靠药剂重新生长, 那只被他强安上去的右脚也走了形, 不得不打断重新接上。
因此在大家瞎的瞎瘸的瘸都在养伤的时候, 某渣已经满血复活, 整天拎着个马扎到处乱晃乱晃,美名其曰——康复训练。
没过多久,魔王美名不胫而走。
“喂喂喂, 你听说那个号称疯魔的家伙了吗?就是那个自己精分成十殿阎王,从第一殿到第十殿全是他一个人扮演,然后守在奈何桥边审鬼的那个魔王。”
拎着马扎去奈何桥边聊天的云孟侨顿住了脚步。
“听说了听说了!据说那个魔王有一双可怕无情的眼睛,能够看穿任何鬼魂的弱点,没有鬼能在他面前撒谎,安塞尔伯爵就是因为试图隐藏家里有个貌美性感的干女儿,这才惨遭毒手的。”
小云子啃着一颗从一个从不知名老女人手里抢来的蜥蜴蛋,不明觉厉的翻了翻死鱼眼。
“哦,那个可怜的女人……她其实只是魔王掩人耳目的幌子罢了,魔王真正喜欢的,是可爱的男孩子——我是说只有五六岁模样的小男孩!”
云孟侨被蛋噎住了。
“啊,不是吧!”
“是真的!住我隔壁那个艳鬼张巧嘴听说魔王喜欢性感女人,就自荐枕席去抱大腿了,结果刚好看见了魔王猥-亵一个金发碧眼的小男孩的场景,而且他还惨无人道的给那个小男孩穿上了漂亮的裙子,然后给对方喂棒棒糖!”
“我的天!”
云孟侨看向身边那个不久前还在咬着他脑袋,用喊非礼这种极端的方式求棒棒糖吃的熊孩子,不动声色的抬起了脚,一脚把对方踹进河里。
小熊妹妹:“……”
正常死的鬼魂投胎很容易,难的是那些变成恶鬼报完仇后回归冥海的,这些鬼魂心愿已了,又碍于死后杀人业力难消无法投胎,在等着投胎的过程中只能自己找点事儿做——有招揽艳鬼开了青楼楚馆供鬼玩乐的,有拉帮结派到处飘荡横行霸道的,但更多的鬼魂则是手收敛了一颗中二心,每日侯在鬼魂扎堆的地方,就等着捡着些乐子打发时间。
因此在这种八卦大过天的背景下,抖s魔王之名如同无法被消除的网络病毒般疯狂蔓延,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冥海,而且在各种艺术的加工下,更新换代了无数版本。
“冥官高高在上,现在是魔王统领冥海。你竟然不知道魔王是谁?就是那个屠杀了几千万恶鬼,光用眼神就能秒杀甲级恶鬼的疯子暴君啊!”
“什么!?冥都有个恋童癖魔王!?你怎么净道听途说,那明明是个上到没牙的老太太下到没牙的小婴儿通吃的魔尊,我朋友的朋友就住在冥都!”
“魔尊?那不是个女的吗?”
反正在当事人都不清楚的情况下,魔尊之名传的越发的匪夷所思,云孟侨也从一个逼疯精神病的浪逼,成功转型为都市传说型的霸主。他的名气之大,甚至盖过了几位冥官,有鬼专门为他写书立传,一板一眼的提醒刚来鬼夹起尾巴赶紧投胎——哪怕这些鬼连他们神龙见首不不见尾的魔尊是个活人都不知道——但是谁在意呢,反正魔尊本身就是以高深神秘,喜怒无常,行事出格无法以常理判断著称的。
流言发展到后来越发离谱,乃至李轩六娃等鬼将“魔尊斩杀半神冥官”的消息放出后,竟无一鬼觉得震惊,反而欣喜的奔走相告“我赌了17个魂珠,压魔尊百年内就能弑神□□统一冥海,没想到这么快就中了!这回能在浮岛买房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目前的云孟侨还是那个因为把小熊妹妹踹下水,被叶晚萧骂的跟孙子似得小疯子。现在正在整理物资准备偷偷遛出冥都的他,绝对不会知道,自己“疯魔”的名号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冥海投生率疯狂飙升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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